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索引号 | /2022-0012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9-23 15:45:57 | 是否有效 |
为加快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顺利实施,结合煤田开发、火电、新能源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项目总体布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8〕997号)和地质详查、普查资料,甘州区平山湖煤田面积177.94平方公里、煤炭资源量7亿吨,其中南部勘查区(芦草台子)面积79.22平方公里、储煤量1.5亿吨,属优质动力煤,矿区均衡生产年限为63年,符合大型煤田开发要求,已列入甘肃省煤田开发规划和国家“十四五”煤田开发计划。平山湖区域无压覆矿的国有未利用地达300多平方公里,可布局50万千瓦风电和20GW光伏发电项目。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规划布局建设煤炭开发、火电调峰、新能源+储能、碳基材料等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218亿元,一期投资598亿元,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02亿元、直接税收23.5亿元。具体布局以下项目:
1.煤炭开发项目:投资100亿元,按照绿色矿山、智能化矿井、零碳智慧园区标准,建设总规模240万吨/年的煤炭开发项目,配套建设洗煤厂等附属设施。
2.火电调峰项目:投资74亿元,拟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运输项目,首期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投资80亿元,建设张掖火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
3.新能源+储能项目:投资1050亿元,建设包含光伏发电20GW、风力发电0.5GW、绿电制氢5万标方/小时、电化学储能电站1000MW/4000MWh的多能互补“风光火储氢”清洁能源基地。
4.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0亿元,建设年引水量2000万吨的引水工程,将张掖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中水和山丹河河水引至平山湖荒漠地区,用于生态补水,帮助荒漠治理。同步配套道路、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5.碳基材料项目:投资6亿元,建设石墨烯、碳纤维、活性炭和锂电池负极等新材料产业基地,衍生煤化工产业链。
二、工作目标
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坚持“超前谋划、统一部署、引强联合、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争时间、抢进度,用3-5个月时间,办理完成项目开工各项必备手续,确保道路主干道工程9月上旬开工,10月中旬建成投用,引水工程2022年10月底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2022年10月初开工建设,煤田开采和火电调峰项目2023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将平山湖地区建成河西最大规模的风光火储氢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三、工作任务及推进计划
(一)建设规划编制
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包括产业布局、路网水电讯等基础设施框架)。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二)基础设施项目
1.引水工程
(1)区水务局负责与有意向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协助项目业主委托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引水工程可研报告和项目初设并完成评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批复引水工程可研报告。
完成时限:项目合作协议签订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和项目初设编制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评审批复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初设报告评审批复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区委政法委负责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单位逐级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建设用地手续并取得批复;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环评报告、逐级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并取得环评批复;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办理文物保护审批;区林草局负责协助业主完成引水工程林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3)区水务局负责协助项目业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并审查,逐级上报省水利厅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2.道路工程
(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黑河水电公司配合,根据《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田勘探需要,修建甘平公路至平山湖芦草台子煤田区域沙石道路,并办理道路临时用地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20日前
(2)根据《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委托编制完成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道路建设规划;区林草局负责协助完成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道路林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完成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道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编制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道路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区委政法委负责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负责协助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3.通讯工程
根据《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铁塔、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建设通信网络工程,保障基地通信畅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4.通电工程
根据《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区供电公司负责架设基地用电线路,保障项目建设用电需求。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三)煤田开发项目
1.注册成立公司,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由黑河水电公司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开通银行账户,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10日前(已完成)
2.完成项目融资。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黑河水电公司完成项目融资工作,与有意愿、实力强的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对接洽谈。向兰州银行贷款1亿元,申请省文旅投6000万元基金,黑河水电公司内部自筹4000万元并将已建成并网的100兆瓦光伏电站出让给意向企业完成融资任务,通过多举措进一步与国内资金实力雄厚、煤田开采技术先进的企业合作进行股权融资,于8月31日前交纳探矿权出让价款。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3.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
——规划阶段:
(1)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配合,与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洽谈签订《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甘肃省平山湖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按时完成编制并上报审批。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总规修编,9月30日前完成环评评审并取得批复。
(2)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委托华电电力科技研究院编制《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初审(已完成)
——勘查阶段:
(1)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协调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审查备案勘探方案。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开展芦草台子勘查区煤炭勘探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8日开工至2022年10月8日前完成。
(3)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办理勘探施工环评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4)区林草局、平山湖乡协助办理勘探期间道路及勘探施工草地临时征占手续及费用减免事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可研阶段:
(1)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完成平山湖煤田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2)区委政法委负责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编制项目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区应急局负责协助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上报市、省部门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查批复,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申报市、省地震局审查批复,组织评审;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办理文物保护审批;区水务局负责协助项目业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并审查,逐级上报省水利厅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区卫健局负责协助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5日前
(3)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完成矿业权设置区划、办理探矿证、压覆矿产审批、建设用地预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手续;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完成矿区节能审查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4)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完成平山湖煤田开发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并逐级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取得项目核准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初设阶段:
(1)区林草局负责协助完成矿区林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区应急局负责协助业主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组织评审,取得应急管理部审查意见;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文件;区住建局负责协助业主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业主完成煤田开发产能置换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4.启动其他建设项目
(1)依托河西硅业硅系新材料、聚鑫达窑泉锰铁铅锌多金属伴生矿综合开发、日用玻璃产业园等高耗能项目,布局建设源网荷储项目,力争三年内本地新能源消纳能力达到5GW左右。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启动日用玻璃产业园项目落地和前期手续办理,以及产业园和河西硅业新能源指标竞配;其他项目持续推进。
(2)在建设大型综合能源基地的基础上,与华电集团等企业合作,积极争取建设河西特高压外送电网,力争电网外送能力达到10GW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启动
(四)火电调峰项目
由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和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协助业主办理2×100万千瓦调峰电厂项目土地、规划、环评、安评、稳评、取水许可、可研报告审查等前期手续,并上报取得项目核准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五)新能源项目
(1)区发展改革局委托编制《甘州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区委政法委负责对已确定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编制项目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区水务局负责协助项目业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逐级上报省水利厅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区林草局负责协助完成厂区林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协助完成建设用地和压覆矿产审批等手续;区应急局协助业主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审查批复。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3)区发展改革局、黑河水电公司负责分批次启动300万千瓦光电、50万千瓦风电项目。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平山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是省列重点项目,是我区实施工业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顺利实施“双碳”战略的重要“引擎”。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和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定信心决心,加强对接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靠实工作责任。包抓领导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积极向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加快项目手续办理;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合力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工作专班要紧盯任务清单,对确定的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落实、提高效率,全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天天有变化、周周有进展、月月有形象。
(三)强化调度督查。建立周调度制度,区委、区政府每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听取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专班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包抓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开展督查,持续传导压力,从严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