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南街街道>其他法定信息

转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甘州区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8-04 11:18:28 发布机构:南街办事处
索引号 620702077/2021-0002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南街办事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4 11:18:28 是否有效

甘州区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市城管执法局  2021年7月)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为目标,聚焦完善收运处理全环节和试点先行引领带扩面两大重点,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大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社区自治、专业指导、市场运营、全民共建的垃圾分类模式。到2021年底,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全覆盖,公共场所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较2020年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试点推进工作。街道按照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南街街道为试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开展“3+4”示范区先行示范建设:“3”指南街街道泰安社区、佛城社区、西来寺社区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4”指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北街街道、火车站街道,选定1个中心区和1个社区作为示范点,先行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辖区30%以上的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年底前,全区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协会等社团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全覆盖,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商业门店、酒店、超市等公共场所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通过智能称重、积分兑换等方式,采取积分兑换日用品、兑换现金等激励措施,提升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加强分类运输管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场地充裕的站点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等功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回收利用管理。将可回收物回收站点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标准,合理布局,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加工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的有效衔接。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逐步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提升回收率。

(五)加强分类处置管理。项目实施企业完成初步分类后,运送至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理,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名单,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企业进行处置;其他垃圾处理,由各街道办事处或专业服务企业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由专业服务企业统一运送至甘州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六)开展志愿者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动员公共机构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即: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青年学生、妇女儿童等群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七)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印制宣传指南、指导手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现场引导鼓励建设垃圾分类宣传科普基地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加强政策知识解读,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基础。对收运分类垃圾的环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环卫工人作业行为,确保分类垃圾及时拉运。

(八)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智能化管理平台。探索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平台,力争开发出符合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际的移动端APP软件,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三、工作职责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抓好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加强垃圾分类制度监管落实,统筹协调垃圾分类末端处理,做好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加大各类车辆清运过程监督,按照“不分类不入场”原则督促各运送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对不分类小区物业、商业门店、企业、单位等的处罚力度,通过处罚措施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对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

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全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分类率达到100%,督促做好各类台账,定时定点投放、收集运输。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不得进行回收,应当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确经科学评估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保护回收机构回收处置。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城区医疗垃圾专业处置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城区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垃圾。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餐饮经营户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持续深入开展“限塑行动”,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减量。指导督促餐饮、食药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行动,将垃圾分类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重要指标。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建立厨余垃圾处置台账,做好餐饮门店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并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制定有毒有害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方案,对全区收集的有害垃圾进行统一处置。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研究制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1年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区供销社:负责制定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方案,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确保全区可回收垃圾应收尽收。配合做好大件垃圾及废弃纺织品、电子电器、橡胶轮胎等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商场、超市、市场等商贸企业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零售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宾馆、大型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鼓励试点企业制定简约包装企业标准并在业内推广;推行绿色理念,提倡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循环利用等理念。

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城区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制度。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城区酒店、景区利用各自宣传媒介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指导督促星级酒店、A级景区逐步取消一次性生活用品,设置垃圾分类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组织文化企业、演出场馆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督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南关学校、育才中学城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建设,组织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板报、手册、实践活动等形式,让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教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物业小区2021年垃圾分类率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100%。改造或新建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垃圾中转站。监督指导建筑工程单位和施工工地开展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督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积极协调各街道、社区做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积极推进三无小区物业改革工作,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确保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团区委、区妇联:积极发动志愿者、巾帼建功岗位人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建立“巾帼岗+志愿者”联动引导模式。

区园林绿化中心:督促指导做好全区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实施细则,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置终端,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园林垃圾堆肥等循环用于园林养护。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小区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辖区内各单位加强源头分类的指导和监督,完成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杜绝不符合规范车辆垃圾进入垃圾中转站,配合各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各乡镇政府: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甘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区政办发〔2017〕335号)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按照行政村总数50%的比例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点,2022年-2025年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区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区属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推进机制,完善工作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事项,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时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总结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方法,探索建立可复制、可借鉴的垃圾分类新模式,促进垃圾分类便捷化、智能化、规范化,真正使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

(二)动员全民参与。构建全方位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作用,扩展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吸纳社会环保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队伍,扩充宣传和引导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确保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观念,主动参与垃圾分类。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服务。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奖补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建立厨余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奖励机制,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考核奖励。

(四)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执法检查,坚持以制度管控质量,制定源头分类达标验收制度、不分类不收运、定时定点收集制度、末端质量和数量实效评价等制度,将个人和单位分类投放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建立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