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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8-09 12:02:08 发布机构:明永镇
索引号 620702065/2022-000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永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09 12:02:08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37号)和《甘肃省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夯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围绕“四二”总体部署和“六六”发展战略,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建设为重点,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平台,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凸显地域文化特色,与全面小康社会文化指标相衔接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增强凝聚力,为“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服务人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导向,以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立足市情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快构建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水平,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制定城乡统一建设标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公共文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公共文化均等化。

坚持精准扶贫、保障基本。以重点贫困村文化场所建设为重点,围绕“1236”脱贫攻坚行动和“双联”行动,大力开展文化脱贫攻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文化民生工程,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充分保障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协同机制,强化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深度融合,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实现全市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广播电视全覆盖,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戏曲、参观展览、参加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到2020年,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85%以上,“三馆一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城乡和区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均等化,各级文化服务机构编制规范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与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快乐老乡”集中引领示范活动为标识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常态化,各类民间自乐班子不断充实壮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加强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全力推进重点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三馆一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中心)建设,2016年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民乐县新建“三馆”、山丹县“七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艾黎纪念馆、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山丹战役纪念馆、民俗文化陈列馆)、临泽县“四馆一院一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加快“大博物馆”建设,推进张掖摄影博物馆、马文化博物馆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各类博物馆100座。“十三五”期间,建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除肃南县外,其他5县区分别单独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陈列馆)。

(五)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广播影视、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科学普及、卫生计生等方面的项目资金、设施场所、人才资源,按照“345”工程要求(即实现农民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建设集宣传思想教育、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法制科教普及为一体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组建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有条件的村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2016年全面完成65个重点贫困村文化场所和13个未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实现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全覆盖。加快农村电影固定放映场所建设,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六)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要求,加大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整合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学校等设施场所,推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健身中心、全民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建设,实施城市社区10—15分钟“文化娱乐圈”、“体育健身圈”工程,消除城镇社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公共文化服务“盲区”。比照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能力

(七)创作生产优秀公共文化产品。把湿地之夏·金张掖旅游文化艺术节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文化节会。完善市级文化艺术评选和评奖机制。重视和加强秦腔、裕固族歌舞、地方民歌的保护和创作,加快创编《印象金张掖》、《牡丹亭》、《张掖乐舞》、《隋炀帝西巡焉支山》等剧目,精心打磨《裕固族姑娘就是我》、《天籁裕固》、《仙姑传奇》等剧目。推动书法、舞蹈、曲艺、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其他艺术门类全面发展。

(八)全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将民办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纳入免费开放范围。推动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年度服务目录公示制度。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咨询、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以及图书、文博、科技等流动文化服务、联网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九)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整合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室外健身场地和健身路径,一律免费使用,并实行属地安全与管理维护责任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行业联盟等形式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调整优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数量、布局和结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十)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惠民服务项目。巩固提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党员远程教育、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果。加大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丰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建立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载体,积极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下乡”、“道德讲堂”、“特色文化展演”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长效运维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保障广播电视长通、久通、优质通。

(十一)广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深入开展以“五个五”( 文化娱乐“五做到”、 美丽乡村“五查问”、 创业创新“五争先”、健康生活“五提倡”、文明风尚“五争创”)为主要内容的“快乐老乡”群众性引领示范活动,培育提升以“快乐老乡”为载体的宣传思想文化品牌。推动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支持和培育少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现工间操、课间操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支持成立各类文化团队、加强辅导培训和管理引导,促进群众自办文化特别是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十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按照文化部开展的“春雨工程”、“大地情深”文化志愿服务的总体部署,邀请国家艺术院团和相关省份艺术团体来我市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落实示范区创建城市区域文化交流活动的要求,组织我市创建工作人员和文化艺术创作人员赴其他创建城市开展文艺演出、书画摄影等推介活动。主动出击,积极争取赴国外、港澳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扩大金张掖文化影响力。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十三)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研究制定服务内容、项目和保障计划。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广泛开展送图书、送戏曲、送电影、送书画、送科普、送展演等服务项目入户到家庭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剧工作。加强青少年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完善残障人士专用文化设施设备。宣传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驻地文化活动,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流动电影放映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实行残疾人、军烈属等特殊群体在县级城市数字影院观影票价补贴制度。实施面向困难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免费培训及其他文化帮扶活动。

(十四)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文化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制定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十五)积极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育健康向上文艺爱好,促进文化娱乐消费,提升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为大景区量身创排驻场演出剧节目,扩大文化消费。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文化艺术和体育赛事组织模式。积极发展教育培训、演艺会展、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十六)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壮大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健全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者与村(社区)“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对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创新融合

(十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巩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城市数字影院、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果。结合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工程,加快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陈列馆(中心)、数字书屋等公共文化数字化项目建设。依托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项目,推进图书借阅“一卡通”、城乡电子阅报屏、电子图书借阅和“24小时图书自助借阅机”建设。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进一步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及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积极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全省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平台建设的要求,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联动机制。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县(区)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模式,推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加强城乡基层文化阵地、队伍的管理,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和乡镇文化专干、公共财政补贴的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实行上级文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二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办法,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以投资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

(二十一)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建立完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税收优惠制度改革。推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二)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和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各县(区)要参照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依据地方财力和文化特色,从基本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本县(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二十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提炼示范区创建“张掖模式”。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完善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设立公共文化研究机构,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课题研究,着力促进课题成果转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二十四)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自下而上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按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村民和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探索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养城乡互动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二十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及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规划设计、业务指导、协调推进等专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十七)强化考核督查。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科学发展、精准扶贫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以规划、投入、建设、管理、服务效能为基本要素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各县(区)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十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省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不低于200元。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机制,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5号),积极争取落实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文化设施维护和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补助经费。按照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清单,加大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支持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二十九)完善顶层设计。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制度建设,制定以“1+2+8”为基础的规划制度体系。即以本《实施意见》为“1”,以《张掖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张掖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任务推进计划》为“2”,制定出台和推进落实《张掖市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村舞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加快推进大博物馆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文化集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重点贫困村文化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掖市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张掖市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张掖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办法》等8个专项规划、办法,形成总分结合、上下衔接的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体系。

(三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2名的要求(其中1名为副科级的文化站长),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探索实行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上岗培训制度。在村(社区)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县级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负责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推进农村文化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文化体育指导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