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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解读

发表日期:2023-04-17 15:03:19 发布机构:明永镇
索引号 620702065/2023-0003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永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4-17 15:03:19 是否有效

2023年4月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工作规则》的背景是什么?

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2019年,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颁布实施,我省同年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均对合法性审查作出刚性规定。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22年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解决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定出台《工作规则》,以制度促规范、以流程促优化,为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应当履行哪些送审流程?

《工作规则》规定决策草案提交省政府讨论前,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审议后报送省政府批转省司法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查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理顺运转机制,规范审查流程。

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时限是多长?

《工作规则》重申了审查时限,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自审查部门收到材料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规定决策承办单位补充和完善材料的时间、审查部门组织实地调查研究的时间等不计入审查时限,为审查部门依法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时间保证。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点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工作规则》规定审查部门应就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

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

《工作规则》规定除书面审查外,审查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组织实地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等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利于全面掌握相关情况,保证审查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六、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有几类?

《工作规则》规定审查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结束后,按照以下类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出具决策草案合法的审查意见;不属于省政府法定职权范围的,建议决策承办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报批;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履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补正或者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决策方案或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建议进行修改。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审查部门可以明示法律风险,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何效力?

《工作规则》规定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决策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审查意见的,应当在提交省政府审议时说明理由和依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省政府审议,突出审查意见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