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滩镇古城村村规民约
| 索引号 | 620702067/2026-00057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碱滩镇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8-17 15:38:48 | 是否有效 |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结合本村实际,修订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条全体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遵守法律,坚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村民要强化集体观念,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严禁偷盗、哄抢国家、集体设施和个人财物。
第四条严禁挤沟占路,严禁偷盗损害庄稼及其他农作物,违者按照实物价值3倍赔偿。
第五条严格遵守值班巡逻放哨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脱岗一次处以 50元经济处罚;值班期间,如有集体财产被盗照价赔偿,如有私人财产被盗处以 200—500 元经济处罚。
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第七条提倡和谐人际关系,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不搞宗派或小集团活动。
第八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和谐文明新农村。
第九条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控制宴席规模。
1.婚事新办
(1)提倡“低彩礼”“零彩礼”的婚恋新风,彩礼总额不超过6万元,反对以“改口费”“上轿费”“下车礼”等各种名义变相索要彩礼,避免因结婚消费导致家庭负债。
(2)乡邻、远亲和朋友随礼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超过300元。
(3)鼓励婚嫁双方合办婚宴,合办宴席的桌数不超过20桌(每桌10人),单独操办的不超过10桌(每桌10人。
(4)农村宴席标准每桌不超过80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1000元,不使用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高档菜肴和烟酒。
(5)宴席菜品以当地特色家常菜为主,注重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避免铺张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6)提倡婚礼仪式从简办理,拒绝各种低俗婚闹,迎亲车队不超过6辆,不租赁豪华车辆,不影响交通秩序,反对攀比炫耀、铺张浪费。
2.丧事简办
(1)倡导文明治丧、节俭办丧,丧事时间不超过3天。
(2)提倡佩戴“孝”章、黑纱、白花、播放哀乐、鞠躬默哀等绿色环保方式悼念。不占用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搭建灵棚、乱放鞭炮、扰民奏乐、肆意烧纸、散埋乱葬等不良行为。
(3)提倡采取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祭奠故人。
(一)婚前准备
筹备工作:男方布置新房,装饰以简洁喜庆为主,避免过度
堆砌装饰物。女方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准备嫁妆,注重实用性。
双方家庭可提前合理确定送、迎亲人数。
催妆:男方家合理确定亲朋前往女方家催妆,避免繁琐仪式。
(二)迎亲环节
倡导简化迎、送亲环节,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不租赁豪华车辆,不影响交通秩序。迎亲队伍抵达女方家后,倡导以送鲜花、糖果等向长辈及亲朋好友表达感恩感谢之情。
(三)婚礼仪式
1.仪式流程
开场环节:介绍婚礼基本情况。
新人入场:新郎新娘在简约音乐声中步入婚礼现场,着装端
庄得体,避免服饰过度华丽繁琐。
拜堂环节:新人举行传统拜堂仪式,简化流程。
交换信物:新人交换简约、有意义的信物,如戒指等,避免
追求昂贵奢华款式。
喝交杯酒:新人共饮交杯酒,仪式简洁大方。
父母致辞:双方父母代表上台,以真诚质朴的语言表达祝福
与期望,控制发言时间。
新人致谢:新郎新娘向在场来宾致谢,言辞简洁真诚。
2.婚宴环节:宴席规模参照《甘州区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
菜品以当地特色家常菜为主,倡导“光盘行动”。
(四)回门环节
婚礼结束后,新人回娘家向女方父母及长辈行礼问好,表达感恩之情。
第十条倡导殡葬新俗,倡导文明祭扫活动,燃烧香蜡纸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
第十一条 全体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带头遵守以上规定,廉洁自律,办事公平、公正、公开。
三、婚姻家庭
第十二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十六条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村民要严格遵守《婚姻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不早婚、私婚,提倡优生优育。
第十四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第十五条对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短期居住的,本人及其接纳户应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参加环孕检及各类妇科病检查,并遵守本村村规民约。
四、公共设施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要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不准在自来水主管及农田塑料软管上私挖乱接,违者处以5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 不准在村委会、住宅小区墙壁、宣传栏、电线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乱涂乱画,张贴广告如发现者必须恢复原貌。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
五、集体公益事业
第二十条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都有支持集体、住宅小区、社内公益事业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都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国家及集体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应无偿履行本社内部渠道、道路、自家水管、机井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维修,社长应合理调配。
六、人居环境整治
第二十三条室外保持整洁,房屋前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禽畜圈舍、厕所安排得当,粪便入池、垃圾入箱,门前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牵乱挂。
第二十四条不在房前屋后和烟囱旁边乱堆垛柴草、饲料,严禁柴草、饲料、堵塞消防出口。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洁净,摆放有序。
第二十五条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同一切不讲卫生、破坏村庄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六条村民要自觉维护村容整洁,保持街道、院落、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房前院后及公共场所乱倒垃圾,违者限期清除垃圾并处以 50—200 元的经济处罚,举报者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村委会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督查。
第二十七条自觉接受村委会和邻里监督,对不守社会公德,妨碍村庄环境整治的家庭和个人,应予以教育、引导,必要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廉洁文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以清正廉洁为荣,私心贪利为耻。恪守公序良俗,严守村规民约,自觉遵守村级各项规章制度,涵养淳朴清廉的乡风民风。
第二十九条自觉争当廉洁文明户、清廉示范家庭。秉持公道正派、诚信做人、清白做事,杜绝私心私利、攀比奢靡、占公谋私等不良风气。
第三十条主动接受村集体、党员群众及邻里监督,积极传播廉洁正能量,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村级治理环境。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并经村民会议通过施行,村民委员会和全体村民有权互相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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