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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发表日期:2024-02-29 15:41:04 发布机构:靖安乡
索引号 620702062/2024-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靖安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29 15:41:04 是否有效

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度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确定2023101日至20241231日为全区草原防火期,2023111日至202412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11日至430日为全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责任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加强巡逻管控,严防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林草部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对发生的火情要迅速查清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惩处。

三、严控野外火源。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各级各部门要下大力筑牢“四条防线”用火审批防线、入山检查防线、日常巡护防线、联防联控防线,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林草部门及国有林场站、有关乡镇、景区在林区牧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防火码”和防火警示牌,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通过微信扫码进出林牧区,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不得拒绝阻碍。公安部门、林政稽查大队要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各乡镇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要严格管控。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全民宣传教育,组织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手段,持续深化开展大声势、高密度、有实效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常态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广“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进入林牧区生产作业人员的班前教育,对零散入山人员的劝阻说服教育,对外来旅游人员的防火规定教育,对林缘区住户的登门教育,对中小学生的防火常识教育,对重点人群的监护人责任教育对违规用火和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迅速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林草、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六、强化应急保障。要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能够按照预案快速响应、迅速处置。要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设备、物资的清点、摸排、检修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应急、森防、消防、林草、气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强化相互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各项应急准备,落实防扑火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