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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街道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12-07 11:19:35 发布机构: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索引号 620702080/2022-00054 发文字号 甘火街发〔2022〕230号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07 11:19:35 是否有效

火车站街道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甘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甘区政办发2022〕83)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红线,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自觉汲取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行动,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对酒店、机关食堂、小吃等餐饮经营场所瓶装液化气进行排查,配合区职能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包封、穿越密闭空间,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和隐患。对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要予以撤除或对管道进行迁改,餐饮等行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2.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排查,配合区职能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等风险和隐患。对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要予以拆除或对管道进行迁改。

3.排查整治气瓶及灶具等违规存放使用风险和隐患。配合区职能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 调压器,私接“三通”等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发现存在气瓶及灶具等违规存放使用行为的,立即报请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排查整治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配合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对老旧小区违规建筑占压埋地庭院燃气管道,违规建筑与调压站安全间距不满足要求,管道埋深不足,架空管道被违规包封,燃气管道穿楼板、穿墙部位安全隐患,燃气引入管、立管锈蚀,室内外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要求及时整改。

2.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一经发现,立即报请执法部门取缔。

3.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用户违规使用安全隐患配合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气瓶和调压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不合格连接软管,在密闭房间使用燃气等风险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督促用户进行整改。

)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充装和“黑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全面开展非法违法储存、充装、销售“黑气”排查,同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黑气”及为“黑气”经营提供房屋或场所的,报请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严厉惩处、及时取缔,纳入“黑名单”禁止从事燃气经营。

)加强宣传教育

各社区(村)要通过微信群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各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及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加强本辖区城镇燃气及瓶装液化气经营和使用企业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安排,明确参加检查整治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要充分利用报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城镇燃气及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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