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工作流程
索引号 | 620702080/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18:25:06 | 是否有效 |
宣传发动→农户申请→签订协议→现场勘验→拆除房屋→乡镇验收→区级验收→落实奖补→资料归档
1.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我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和宅基地有偿退出复垦相关政策、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拓宽群众知晓面,提高农户拆除空置房老旧房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农户申请。以“农户自愿拆除”为原则,由农户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申请审批表》,经村委会、乡镇自然资源所、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被拆除对象。如因外出创业、务工不在本地,户主提出拆除申请,并出具书面委托书,然后由委托人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农户提出申请后,村委会、乡镇自然资源所、乡镇政府要对农户计划拆除的房屋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拆除补助条件的房屋一律不予审批(不享受补助政策的除外)。
3.签订协议。农户被确定为拆除对象后,由村委会与拆除户签订《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协议》。协议条款内须明确拆除复垦时限、拆除方式、拆除标准、建筑垃圾清运、环境整治要求、拆除费用、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内容,确保补偿标准、拆除方式、费用等条款内容具体清晰,“按照每院补偿、房屋结构补偿、建筑面积补偿等标准、自行拆除费用自理、统一拆除费用在补偿款内扣除”等关键字样须在协议中出现(以上研究事项须形成会议记录,以便在兑付奖补资金时使用)。
4.现场勘验。拆除协议签订后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向区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交拆除农户花名册,区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深入现场勘查确定拆除的房屋情况,并登记好相关信息。
5.拆除房屋。拆除户按照拆除协议约定及要求将原有空置房或老旧房屋按时拆除并复垦,确保房屋原址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拆除过程中,须准备好相关信息、图片资料,即:拆前、拆中、拆后及复垦耕种后与户主同框的前、后、左、右、斜前方不同方位6张以上照片,多者不限。每张照片内要有房屋拆除前后的相同固定参照物,能够精准识别房屋拆除前后的准确定位。
6.乡镇验收。各乡镇要成立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工作验收领导小组,按照拆除标准逐户逐院验收,符合拆除标准后,由验收人员在《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验收表》上签字、签注“验收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上报验收结果及花名册,提交验收报告,申请区级验收。各乡镇自然资源所需参加乡镇组织的验收工作,对拆除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否有宅基地使用证、拆除时间是否属实、房屋户主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核验,并依据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云地图”)对拆除房屋户的具体位置及经纬度进行核实、标注登记,对复垦面积进行确认,之后签注“宅基地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自然资源所公章。乡镇验收后,乡镇政府要及时将验收情况在本社、本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区级验收。由区级验收人员、乡镇分管领导、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根据乡镇上报的验收结果、花名册及验收标准逐户逐院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纳入奖补范围,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得纳入奖补范围。区级验收后,各乡镇要及时将区级验收情况在本社、本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落实奖补。对验收合格的拆除户经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奖补政策。各乡镇将拨付奖补资金报告、《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报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各乡镇再将资料提交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发行张掖市甘州区支行进行审核,之后按程序和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9.资料归档。奖补资金兑付后,各乡镇要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实行“一户(院)一档”管理,以院为单位装订。主要资料包括《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申请审批表》《甘州区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协议》《甘州区农村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验收表》、户主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复印件、拆除过程及复垦耕种后图片等资料。资料一式三份且均为原件,由各乡镇、万盛公司、农发行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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