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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浚镇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12-06 17:38:00 发布机构:甘浚镇
索引号 620702073/2021-000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浚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06 17:38:00 是否有效

甘浚镇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州区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甘区农发〔2020642号)精神,为顺利完成全镇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请各村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思路,坚持法规约束与政策引导并举,农膜使用与旧膜回收并重,模式引领与制度创新并进,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在甘浚片(原速展糖厂)和西洞片(西洞新养殖区)各建立一个收购点,回收网点符合“八有”标准(有固定场地、有专门负责人员、有标识牌、有计量器、有回收管理办法、有完善制度、有消防设施、有回收台账),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推动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废旧地膜回收环节进行补贴。经营主体回收、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市场化回收机制不断完善,全镇当季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实现废旧地膜的资源化利用,“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地膜“以旧换新”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采购高标准(厚度≥0.01DB62/2443-2014)地膜,镇政府根据各村废旧地膜交售情况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标准要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各村必须按要求有计划、公平、公正的开展废旧兑换工作,并做好回收、以旧换新兑换台账记录,确保政府采购物资兑换到位、发挥作用。

(二)扶持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工作。扶持建立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示范点,推广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技术,开展地膜机械回收服务,降低地膜捡拾劳动强度,提高地膜机械化回收水平及回收效率。

(三)开展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接。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监测,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开展废旧地膜残留定点监测,完成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四、资金安排

(一)“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分配到我镇的新地膜数量,以各村耕地面积、覆膜面积为依据,结合各村废旧地膜回收数量,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工作。

(二)机械化回收补贴。采取先建后补、合同管控的方式,对当年新购置适合本地农艺要求的废旧地膜捡拾机械,机械捡拾作业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由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每个给予10万元补贴。

(三)监测网络建设资金。建成地膜收购点每个点投资1.8万元,主要用于场地、称重或测量设备、劳务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五、资金管理

“以旧换新”地膜各村要按照回收情况进行“交旧领新”和“以旧换新”地膜的分配发放;对当年新购置适合本地农事要求的废旧地膜捡拾机械,机械捡拾作业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考核验收后,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补。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滞留、挤占、置换或挪用资金。奖补项目资金使用必须单独设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保存原始资料,并建立健全项目财务账目,账目要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点建设工作,镇上成立由政府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提高全镇人民对废旧农膜污染危害的认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集中堆放、主动交售兑换废旧农膜。采取以正面宣传为主、反面曝光为辅的宣传理念,强化舆论引导,在全镇营造农膜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回收网点要在公路旁边等显著位置布设广告牌,宣传废旧地膜回收和“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和具体方法。

(三)严格考核监督。各村要把这项工作重点抓在手上,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治理成效不达标的村,将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严肃问责;对完不成捡拾任务的农户,不予发放合同约定的地膜捡拾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发放地膜捡拾保证金。十一月中旬开始对地膜捡拾情况进行逐村逐村逐社块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村,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四)强化源头防控。各村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残留废旧地膜的通告》,严格执行甘肃省农膜生产地方标准,全面淘汰难以回收的超薄地膜,着力强化源头防控。镇农办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工商质监、区农技中心等部门开展农膜市场联合执法,坚决杜绝超薄农膜、劣质农膜的生产、流通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