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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浚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1-08-31 17:40:02 发布机构:甘浚镇
索引号 620702073/2021-0001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浚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8-31 17:40:02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四项资金”集中整治精神和省人社厅、市、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整改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确保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和省人社厅、市、区人社局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群众利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人社部门责任,严肃查纠整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漏洞,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经办服务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谨、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待遇审核不严格方面存在的违规领取、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纠正违规、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基金规范管理使用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聚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待遇申报、资格确认、待遇核定、公示发放、待遇认证等业务运行、基金拨付、财务监管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解决以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履职尽责方面。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基金监管敷衍塞责问题;对巡察、审计、督查等方面发现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对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资金数据录入不全面,基础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核查整改平台疑似问题不及时、应付了事,对参保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消极应付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方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监督管理不严格,只拨款不监督问题;工作程序不合规,待遇申报初审不严格,不核查参保居民是否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或已领取其他养老待遇的问题;对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不提前下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而导致待遇领取延迟的问题;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该发放的未发放、少发放、迟发放,对不应享受、不应发放的违规发放养老金问题;领取待遇人员已经死亡,但参保人家属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冒领养老金问题;同一时间段内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系统内长期暂停待遇发放人员、中断缴费人员该注销参保关系而未办理注销、该支付而未支付个人账户余额或死亡一次性待遇等问题。

(三)基金财务管理方面。违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关键岗位相互制约控制机制不落实,会计、出纳等不相容岗位未分设,银行支票和印鉴、资金支付审核岗密钥及经办岗密钥未分别管理问题;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业务收入直接支付业务支出的坐支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账账不符、账表不符、账实不符、账目混乱问题;不按规定及时上解结余基金问题;未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计息问题;违规用社保基金支付银行手续费等问题。

(四)经办管理服务方面。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经办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业务权限未分离,业务经办中初审与复审岗位无制约机制,存在一人兼多岗,一人可办理待遇发放全流程业务问题;密码长期不更换,“一码通办”的问题;对审核等情况公布不到位,对资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情况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社会保障卡发放不到位、未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的问题;工作流程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在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待遇审核支付、费用结算等业务环节中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内审开展不及时、不经常等问题。

(五)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敷衍了事;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办事推拖、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510日开始至9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10日-5月14日)。我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信息畅通、协调有力、督查到位、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各村应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7月20日)。一是梳理销号旧问题。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对已经整改的作销号处理。对尚未整改的,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坚决予以纠正。个别特殊问题,上报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及时排查新问题。立足整治重点列出的五个方面的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平台”和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走访等方式,集中开展自查。通过核查比对疑似信息(包括已处理信息)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逐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能及时纠正的问题,要迅速纠正。对经办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要立即纠正堵塞,属于制度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属于人员问题要视其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对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逐级上报,并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沟通,做好核查和移交工作;对核查发现的不准确信息,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修正“平台”和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总结报告阶段(7月21日-8月20日)。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梳理、整改落实、违规违纪资金收缴等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迎接省、市、区人社局抽检互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客观评价基金使用现状,总结专项整治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长效机制(8月21日-9月30日)。我镇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工作,在扎实整改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既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措施,精准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既通过集中攻坚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对涉及政策制度的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沟通,适时调整完善,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发放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透明化。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跟踪回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所感所获检查整治效果。

四、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曹增峰镇政府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王镇纪委书记 政府监察室主任

牛文杰镇武装部长

员:张镇纪检专干

曹红英镇社保办公室主任   

王嘉欣镇社保办工作人员

镇社保办工作人员

镇社保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逐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反馈的疑点信息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落实阶段性调度制度,按时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深入推进。从严从实开展自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促进基金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理清工作思路,把握时间节点,建立健全排查任务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实行限期销号、按时清零制度。增强基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二)密切配合,靠实责任。建立清晰工作台账,做好政策解读、检查推动、监督落实等工作,着力发现和纠正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形成镇、村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村及时汇总各阶段问题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进展情况。整治结束后,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线索查处等情况,按时限要求报送整治的各项表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