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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浚镇综合应急预案

发表日期:2022-12-06 17:41:52 发布机构:甘浚镇
索引号 620702073/2022-0007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浚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06 17:41:52 是否有效

1.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快速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公共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发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减灾、防灾和救灾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提高预防灾害的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科学高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3.2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加强和做好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救和互救的综合素质;

1.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1.3.4 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灾。

1.4 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洪涝、干旱灾害),气象灾害(暴雨、暴雪、冰雹、大风、龙卷风、沙尘暴、大雾、雷电、高温、寒潮、霜冻、低温、农业冻害、道路结冰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生物灾害(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人类健康、农牧林业生产、生态环境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农牧业和林业病、虫、鼠以及其他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等。

1.4.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火灾、爆炸物品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民航航空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供应中断,道路交通中断,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事故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大型集会、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拥挤、踩踏事故等。

1.4.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4.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我镇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

2.1.1突发应急事件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长:代俊   镇党委书记

曹增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周学国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 

张景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镇政府副镇长            

牛文杰   镇政府副镇长             

张永海   镇政府副镇长

左海明   镇武装部部长             

   镇党建办主任 

    员: 王志荣   镇政府主任科员           

赵吉兵   镇人大副主席             

   镇党政办主任             

   甘浚派出所所长           

韩吉斌   甘浚交警中队队长         

田福烨   甘浚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小虎甘浚中心卫生院西洞分院院长   

马立安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董得光   镇司法所所长             

闫殿金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甘浚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振虎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蔡新元   镇社会治安治理中心主任

赵德斌甘浚畜牧站站长          

史丽萍   镇财政所所长

马建军   祁连村党支部书记        

李福民   小泉村党支部书记         

宁克青   甘浚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闫正彪   星光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赵光清   三关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头号村党支部书记         

周学德   光明村党支部书记         

   速展村党支部书记       

贺廷军   工联村党支部书记         

史克有   巴吉村党支部书记         

安吉铁   晨光村党支部书记         

杨旭智   谈家洼村党支部书记        

王进伟   西洞村党支部书记         

毛守龙   东寺村党支部书记         

   中沟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贾义   高家庄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柳文俊   毛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现场指挥所下设11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组,交通运输及生命线保障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次生灾害和防范处置组,社会治安维稳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督查与纪律作风保障组。

2.1.2综合协调组

长:王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镇党建办主任

镇党政办主任兼党委秘书

员:姚晓勇、王红燕、韩茹婷、李雪芬、张翔翔

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2.1.3抢险救援组

长:柴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左海明镇武装部部长            

赵德兵镇畜牧站站长            

马佳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员:王鹏、汉吉业、马志鹏、何永祯、王龙、雒自全、 张琳凡、各村基干民兵

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各成员及时赶赴灾区,抢救被困人员和群众财产,并进行工程抢险;由镇武装部牵头负责,在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50~100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培训救灾基本知识,实施快速反应,24小时内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

2.1.4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组

长: 周学国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马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殿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甘浚自然资源所所长

员:袁军、刘娟娟、葛亮、李雪莲、邢志铭

负责迅速组织人力搞好灾情的调查工作,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做到每日定时报告,紧急时随时报告;必要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核查小组进行核灾,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1.5交通运输及生命线保障组

长:王志荣镇政府主任科员          

副组长:韩吉斌甘浚交警中队队长        

马立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员:张梦阳、韩娟、郑娟芳、金振铭、甘浚交警中队交警

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转移受灾群众和拉运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调配,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运输;组织开展被地质灾害毁坏道路、桥梁、涵洞的修复工作。

2.1.6受灾群众转移及生活保障组

长:左海明镇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姜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曹红英、温鑫、安凤、宋子飞、史丽萍、王波、师亚甜、齐

负责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各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工作。

2.1.7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长:左海明镇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田福烨甘浚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小虎甘浚中心卫生院西洞分院院长   

员:谈小燕、许红艳、董诗敏、甘浚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甘浚中心卫生院西洞分院工作人员

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疗伤亡人员;制定重大灾情救护与防疫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控制传染疾病疫情,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2.1.8次生灾害和防范处置组

长:牛文杰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振虎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马佳文、霍佳、周丽娟、陆涵、李倩、王嘉欣

负责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2.1.9社会治安维稳组

长:周学国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戴甘浚派出所所长

蔡新元镇综治中心主任          

董得光镇司法所所长            

员:李轩、凯、党晓钰、李雪、尚增生、甘浚派出所民警

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政府机关、救灾物资等安全。

2.1.10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

长:王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高怀绪镇经管站站长兼水利专干   

员:邵建辉、妥培全、韦佳佳、臧玉婷、蒋曼

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的分配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

2.1.11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长:张景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镇党政办主任           

员:管仁厚、王红燕、田美玲

负责组织灾情和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适时组织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2.1.12督查与纪律作风保障组

长:王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赵吉兵镇人大副主席

镇党政办主任            

员:闫小雅、姚晓勇            

负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未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贪污、挪用、截留救灾款物,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进行督查问责。

3. 应急措施

3.1转移安置灾民 

3.1.1.转移安置对象 

根据突发性事件情况而定,需要转移时,具体转移的住户和单位去向如下: 

各村随时注意本地灾情,出现情况及时以村民委员会和镇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各自负责处理,并及时上报镇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3.1.2转移安置办法 

镇政府统一指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各村层层包保,坚持安全可靠,就地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各村成立应急抢险队,每个村民小组设专人打更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转移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灾情,有命令、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并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接到命令后,除抗灾抢险和留护守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转移后的安置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投亲靠友;二是在镇内部安置;三是在附近村、学校集中安置。 

3.2查灾、核灾、报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应急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力搞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报告,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做到每日定时报告,紧急时随时报告。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组负责灾情核查工作,必要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核查小组进行核灾,准确及时报灾,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争得款物支持。 

3.3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搞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救灾储备物资存放、合理使用。增加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为灾害紧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救灾过程中,对救灾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储备功能。 

3.4落实生产自救等措施。灾后,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根据镇上统一要求,开展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劳务输出、发展畜牧业、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以减少和控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4. 应急反应和行动

4.1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4.1.1灾情收集。各村要保证突发性事件发生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4.1.2灾情报告。各村对本村内发生突发事件,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上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1.3灾情核查。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4.2应急保障工作

4.2.1.灾民生活障碍。应急预案启动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4.2.2交通、通信保障。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部门要通过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4.2.3抢险救灾保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2.4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4.2.5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4.3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4.4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自然资源所等站所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4.5灾后恢复与重建 

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 

5. 工作要求

5.1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5.2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5.3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5.4要充分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