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党寨镇>其他法定信息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方法实务指南

发表日期:2026-10-12 11:41:58 发布机构:党寨镇
索引号 620702070/2026-0008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党寨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10-12 11:41:58 是否有效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清查,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也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当前,各地正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本文结合各地实践,梳理出一套务实管用的清查方法体系,供基层操作参考。

一、清查前的组织准备工作

清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组织。各地实践表明,必须做到“三个到位”:

组织到位。要成立由村“两委”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成员代表共同参与的资产清查小组。

培训到位。清查前要组织会计、报账员、村民小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清查范围、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全面、准确、规范。

标准到位。要统一清查标准,明确资产分类、工作流程等规范要求。

二、资金清查的实务方法

集体资金的清查,核心是做到账实相符。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核对银行账户与账面余额。将集体经济组织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余额与会计账面的货币资金余额进行逐一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有未达账项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明原因。

清查现金库存。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核对库存现金与账面现金余额是否一致。盘点时要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盘点记录。

核查收支凭证。全面审查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与支出凭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规情形。对照“三资”管理负面清单,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不实、账外账、白条入账等问题。

三、资产清查的实务方法

清查方法要根据资产类型灵活运用:

(一)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清查——实地盘点与账目核对相结合

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采取实地盘点与账目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上:

一是以账查物。依据财务账簿中登记的资产明细,逐一实地核实资产的存在性、数量、存放地点和使用状况。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或报废等情况,要核实原因、做好记录。

二是以物对账。从实物出发,对照账目检查是否有资产未登记入账。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发现,部分资产因历史原因未进行登记入账;还有一些资产“账目上找不到登记记录,支出凭证却有据可查”。对于这类“账外资产”,要逐一查明来源、补录建档。

三是分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要按照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用途、使用状况、经营情况、收益情况、价值、权属等信息详细登记。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二)资源性资产的清查——图斑比对与实地勘查相结合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林权登记等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等成果进行图斑叠加对比。对存疑地块,要运用GPS定位等手段进行实地测量。重点核实资源性资产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流转情况。

(三)无形资产的清查——查询核实与专业鉴定相结合

对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要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合同,向有关部门查询等方式核实权属。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资源清查的实务方法

资源清查的重点是集体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主要包括:

全面排查资源底数。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鱼塘、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清查资源的位置、面积、现状、用途及承包租赁情况。

核查经济合同。对集体资源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审查。重点排查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签订主体是否合法。对违规签订合同、长期不续签、租金拖欠等问题要逐一登记、分类整改。

核实收益收缴。对照合同约定,核实资源发包、出租等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

五、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

债权债务的清查主要采用账目核对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梳理往来款项。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核对会计账目、凭证。对每一笔债权债务要核实其形成时间、金额、对方单位(个人)、账龄等信息。

发函对账与走访核实。对重要的债权债务,要通过发函对账、走访债务人(债权人)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债务,要查明原因、收集证据。

分类处理。对清查中发现的呆账、坏账、死账等,要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六、清查工作的规范流程

综合各地实践经验,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数据搜集。全面归集村级财务账目、经济合同、资产资源台账等基础资料。

第二步:全面清查。按照资金、资产、资源分类,逐项开展清查核实。可借鉴曲靖市“看账本、查收支、审决策、盯公示、访群众”的方式,以及“三查三比三必访”的做法。

第三步:公示确认。清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微信公开群、小微权力小程序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

第四步:会议确认。清产核资结果须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确认。资产清查结果经民主决策程序确认后,报乡镇审核。

第五步:签字背书。清查结果由村书记、驻村领导、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等逐级签字确认。

第六步:录入平台。将清查核实后的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做到应登尽登。

七、清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清查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

分类处置。将问题分成立行立改、重点关注、问题线索等类别,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时限、跟踪督办;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适时“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坚决杜绝“纸面整改”。

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不是“一阵风”,要着眼长效常治:

建立年度清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清查盘点。清产核资结果经民主村程序确认后向全体成员公示。

健全资产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台账制度。对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实行动态更新,确保台账信息及时准确。

强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各地“三资”数字化监督管理平台,实现资产资源、合同、财务的关联管理,推动“三资”管理从线下走向线上。

落实公开制度。除利用公开栏、微信群等方式公开外,还应当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公开,“让每一分集体资金、每一处集体资产、每一寸集体资源都晒在阳光下”。

总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方法得当、操作规范,又要组织有力、整改到位。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方案,真正摸清集体家底、管好集体资产、守好群众“钱袋子”,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