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
索引号 | 620702070/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党寨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3-27 14:46:23 | 是否有效 |
一、鉴定程序
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
4.检查检测: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
5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
6.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本导则附录的规定。
二、评定方法
1 .房屋危险性场地鉴定:按房屋所处场地,评定其是否为危险场地。
2.房屋危险性定性评定: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房屋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三、等级划分
1.房屋可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
2.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无危险点;
2 b级:有危险点;
3 c级:局部危险;
4d级:整体危险。
3.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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