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掖市贫困村退出住房安全验收暨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检查方案》的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70/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党寨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2-22 14:58:52 | 是否有效 |
解读提纲:
1.《方案》制定的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脱贫退出住房安全及村庄人居环境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村〔2018〕461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甘建函〔2018〕612号)
2.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工作检查的目的:做好全市38个贫困村退出验收和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
3.贫困村退出住房安全验收标准: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4.贫困村退出验收程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是贫困村退出验收的责任主体。贫困村退出验收与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同步开展。验收程序是:
(一)乡村自评。每年11月初,由乡镇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测评,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退出验收表》,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签字确认,并在本乡镇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市县验收。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退出验收指标涉及的市县两级相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村逐村逐项实地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根据市直相关行业部门项目验收认定汇总表进村核实,在《贫困村退出验收表》上填写部门认定意见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形成验收结果,由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
(三)签字认定。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全部达标的,形成本市退出贫困村名单,由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县区扶贫办主任、县区统计局局长签字认可,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签字认定,在本市及拟退出贫困村所在县区主要媒体上公告,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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