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60/2021-0006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安阳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11-14 12:33:41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有关工作部署,妥善防范化解全区养老服务领域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多方联动、掌握动态、突出重点、防范为先、化解为要”的原则,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健全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抓早抓小,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排查重点
(一)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各乡镇、街道对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
(三)养老服务企业(组织)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组织)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
三、排查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全区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认真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方案,部署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提升排查整治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除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外,原则上每年的4-6月和9-11月开展两次集中专项排查整治。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街道,全区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宣传,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及时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对情节较重的,要及时向区委政法部门汇报,及时化解矛盾与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全区各养老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非法集资宣传单、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非法集资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全区各养老机构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重大突出情况及时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向区民政局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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