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市场监管“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620702073/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3-12 11:06:55 | 是否有效 |
为贯彻落实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场监管“春雷”行动的通知》(张市监发〔2026〕5号)要求,切实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辖区市场秩序稳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春节、全国两会及春季开学等关键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细化职责、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全面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局“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监管所片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股,负责行动统筹协调、调度研判、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及具体措施
(一)校园及周边市场安全整治
责任单位:食品股、质量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春季开学前后重点攻坚)
具体措施:
1.各监管所片区对辖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文具玩具商店、图书音像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经营单位台账。
2.食品股重点对校园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店、便利店、小餐饮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取缔无证经营、山寨仿冒食品,规范进货查验与销售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园周边消费环境。质量股严查“三无”文具玩具、含有毒有害物质儿童用品,并将涉嫌违法的线索移交执法机构办理。
3.建立跨股室协查机制,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形成监管合力。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春节前完成涉旅场所全覆盖检查)
具体措施:
1.特种设备股梳理辖区涉旅涉众区域、重点工业企业、气体充装单位等重点对象清单,明确检查标准。
2.各监管所片区对照清单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严厉查处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未经检验或校验不合格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业整改,每周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三)知识产权保护执法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执法队、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
具体措施:
1.知识产权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项巡查,重点排查商品交易会、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深挖侵权假冒窝点。
2.各监管所片区负责日常线索收集,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行为及时上报并立案查处。
3.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四)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食品股、药品股、质量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赶集日、庙会期间加密检查频次)
具体措施:
1.食品股聚焦农村赶集市场、庙会、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流动摊贩集中点等重点区域,从主体资质、进货查验、肉类及制品“两证两章”、加工与贮存等方面,全面净化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秩序,清除“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打击“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与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规范流动摊贩与集市经营,守住农村消费安全底线。
2.药械股组织开展药品领域专项检查,以单体药店、个体诊所、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场所,严查假劣药品、过期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处方药销售流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核对药品标签标识,规范储存温湿度条件。加大药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采取闭环管理。
3.质量股严查计量作弊行为,对加油机、电子秤等计量器具进行抽查检定,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旅游景区及涉旅行业监管
责任单位:食品股、特种设备股、价监股、综合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春节假期重点保障)
具体措施:
1.食品股围绕景区及周边餐饮、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全链条监管,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资质与公示、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过程管控要求为核心抓手,实施常态化、精准化、闭环化监管,筑牢旅游食品安全防线。
2.价监股和综合股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格式条款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特种设备股重点检查景区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确保安全运行,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守。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任单位:消保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
具体措施: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受理及时、分流转办精准,响应时限不超过24小时。
2.消保股推进ODR机制建设,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3.建立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大舆情2小时内上报并响应。
(七)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责任单位:价格监管股、各监管所片区
工作时限:2026年2月1日—4月30日(春节前完成民生领域价格巡查)
具体措施:
1.价格监管股开展公用事业、教育、医疗、殡葬等领域价格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2.各监管所片区严查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督促旅游市场经营者明码标价,春节、两会期间每日巡查重点商圈、农贸市场。
3.建立价格违法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对举报投诉及时核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链条。各股室、监管所片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研判,破解堵点难点。
(二)强化协同联动。树立“全局一盘棋”理念,健全股室、监管所片区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文旅等部门协作,对轻微无危害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对触及民生底线的从严从重查处。
(三)加强培训宣传。参加市局执法指导组实操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构建共治格局。
(四)严格报送要求:各股室、监管所每月28日前上报工作进展及数据,4月25日前完成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执法监督股,确保按时汇总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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