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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登记注册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2023-05-09 16:13:42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3-00034 发文字号 甘州市监发〔2023〕55号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5-09 16:13:42 是否有效

甘州区2023年登记注册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全市、全区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服务全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牵头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决定部署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好“甘快办”  10条便企措施。按照甘州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要求,不断优化办照环节、压缩开办时间,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将“甘快办”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送照到家”机制,充分释放和激发改革发展活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实现今年新培育市场主体7280户的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环节与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至 1 个环节、0.5  个工作日,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设立登记与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并联办理,努力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建设。落实全程网办国家标准,实现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协调公安、税务、人社、住建、金融机构等单位,进一步完善“一窗通办”工作流程和标准,不断巩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全套五枚公章免费刻制服务,实现统一规范的线下登记服务。

(四)做好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工作。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等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对选择一般注销程序的企业,并联办理税务、人社、银行等单位注销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行一站式办理,增强办事体验、降低退出成本。针对法人股东已注销、自然人股东已死亡的公司、总公司已注销的分公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已撤销的非公司制企业,应依法依规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注销工作。

(五)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充分发挥好区“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会同区司法局,按照法律法规修改,以及国家和省、市、区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依托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提高向市场主体和审批、监管部门“双告知”信息推送时效和质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认领、接收、反馈。按照省局部署,积极推动登记注册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监管平台间数据共享,进一步减少信息重复录入,优化协同监管平台功能。常态化开展部门督查,通过甘肃省协同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各部门不按时接收、反馈企业信息的问题。

二、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六)严格执行《市场主任登记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及总局颁布的《实施细则》《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一步优化“审核合一”办理规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窗口制度,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

(七)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规范化。严格执行《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实行申报登记制,申请人签署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予以受理登记。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落实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推动全程网办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区域间无差别办理。

(八)探索推进新型登记注册模式。以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导向,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登记系统改造进度,逐步实行“集群注册”登记,做好歇业备案管理、撤销登记工作。

三、服务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九)做好市场主体“五转”工程。做好“自转个”“个转企”工作。以存量自由从业人员和创业人员为基础,以每年新增创业人员为重点,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各类市场主体尽早转型,做到“愿转尽转”;以存量市场主体和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引导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力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做到“可转尽转”。努力完成每年新增“自转个”510户以上,“个转企”260户以上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建立全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联席会议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配套措施,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围绕落实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就业促进等优惠政策,聚集降本减负、优化服务供给、营造公平竞争等重点环节,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政策合力,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通过进市场宣讲、送法规上门、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将扶持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助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配合做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与国企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配合中个协做好个体户发展情况跟踪调查,促进涉企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安排部署,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登记注册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注销便利化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僵尸企业清理、注销、变更等登记工作。

四、提升登记注册质量水平

(十二)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名称规范整改。严格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企业名称相同相近对比规则》,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管理。对名称不符合规范,特别是名称含有禁限用词语、敏感词汇的要坚决清理整改,并在登记注册工作中加强防范。对名称字号傍名牌、侵权知名企业或知名人士等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混淆、误认或误解的要持续整改。加强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危险化学品(危化品)”类别市场主体防范力度,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十三)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登记注册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大力整治提交虚假材料,非法获取营业执照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配合住建部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排查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新闻传媒的非公有资本市场主体,组织对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第6项的市场主体进行整改。完成好全区及省、市局下达的各项年度专项整治任务。

(十四)持续提高登记注册数据质量。认真执行国家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数据质量评价标准,对省局下发、发展改革委等其他部门传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等问题数据清单,及时核查、更正、补充错误和遗漏数据,确保公示、发布和使用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客观准确。

五、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效能

(十五)开展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充分运用登记注册中形成的市场主体数据,以每季度为时间节点,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供党委、政府决策、社会人士投资作以参考。

(十六)按照完成企业档案扫描上传管理查询系统。按照省局下发的标准和工作进度要求,加快推进新增企业档案扫描入库工作,并组织做好存量企业档案归档扫描上传工作,制定和落实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监管局电子档案扫描整理工作,尽早实现全区企业档案数字化管理目标。

(十七)加强分级业务培训。通过现场培训、网上培训等方式,加强登记注册人员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内容和方法,不断加强登记服务窗口建设,提高登记注册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八)组织参加全省系统登记注册数据分析大赛和业务知识竞赛。按照省局部署要求,组织全区系统登记注册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系统登记注册数据分析大赛和业务知识竞赛,提升全区系统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进一步激发登记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商事制度改革举措的积极性。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强化对全区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深入企业、区政务服务大厅、辖区各市场监管所、片区登记服务大厅,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能、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二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网络媒体,加大对《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登记注册政策的知晓率和办事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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