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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表日期:2023-05-31 16:05:2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3-000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5-31 16:05:27 是否有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统计,全区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95.62%;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5.6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95.91%。就目前全区年报公示情况来看,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增幅较大,企业年报公示率总体偏低。大满片区、三闸片区企业、农民专业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均已达到97%以上,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一)企业年报公示情况。全区2022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18331户,未年报公示企业3067户,年报率85.66%。三闸、大满、梁家墩、小满、西街片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推进力度较大,已完成目标任务的95%以上。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情况。全区2022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37604户,未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1721户,年报率95.62%。东北郊所、大满片区、东街所、三闸片区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推进力度大,已完成目标任务97%以上。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示公示情况。全区2022年度已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2251户,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96户,年报95.91%。除小满片区、甘浚片区、火车站片区外,其他监管所、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推进力度较大,均已达到97%以上。

二、较上月通报时相比增幅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统计,梁家墩片区、东街所企业年报公示率较上月通报时相比增幅较高,达到40%以上;东北郊所、沙井片区、大满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较上月通报时相比增幅较高,分别达到50%、19.47%、19.02%;东北郊所、甘浚片区、大满片区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较上月通报时相比增幅较高,分别达到33.44%、25.31%、22.43%。企业年报增幅最高和最低相差31.25个百分点,农专年报增幅最高和最低相差50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年报增幅最高和最低相差33.43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推进不平衡。全区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总体很不平衡,差距十分明显。其中,企业年报率最高和最低相差34.49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年报率最高和最低相差31.56个百分点,农专年报率最高和最低相差50个百分点,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任重道远。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全局各市场监管所、片区特别是排名靠后的市场监管所、片区普遍存在统筹协调不强,督办工作不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多等问题,造成年报工作进展缓慢。

(三)宣传服务力度不够。各市场监管所、片区充分利用微信、QQ群众、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还不到位,通过宣传提醒、推送信息、指导规范填报等服务措施未能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意识不高,造成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宣传服务工作两端发力不足。  

四、工作要求

在年报公示时间仅剩30天的情况下,各市场监管所、片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是年报率靠后的市场监管所、片区,务必要加强工作督导和年报指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于6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97%以上的目标任务。

(一)建立年报工作台账。各市场监管所、片区要建立年报工作台账,将任务分解到队,分解到人。通过紧盯年报公示工作台账,分类解决各类困难问题,紧抓年报工作落实,动态更新年报工作台账,争取尽快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年报公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场监管所、片区要进一步加大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醒、推送信息、指导规范填报等措施将年报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意识,促进年报公示工作有效推进。

(三)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各市场监管所、片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式,对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汇报年报工作情况,争取当地政府领导支持,多方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年报工作。

(四)加强年报工作督导。各市场监管所、片区要建立总负责人全面抓,分管所长亲自抓,辖区监管队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进展速度。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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