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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6-07 09:46:06 发布机构:住建局
索引号 620702012/2022-000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6-07 09:46:06 是否有效

建质〔2022119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学习。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判定标准》,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执法人员要全面掌握《判定标准》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保证《判定标准》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督促隐患治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等工作部署,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对照《判定标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三、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以重大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模板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拆除、暗挖、钢结构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对标对表精准排查和消除各类重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各地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4/20220424_765838.html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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