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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7-06 15:24:45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85/2026-0012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7-06 15:24:45 是否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76日-20267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

部门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1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甘州区金硕铂悦府东区商住小区配套锅炉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张环甘发〔2026〕52号.pdf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张环甘发〔202652

2026726

张掖市金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金硕铂悦府东区商住小区配套锅炉房项目

916207020823533862

2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张掖市甘州区金硕时代广场二期配套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张环甘发〔2026〕53号.pdf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张环甘发〔202653

2026726

张掖市金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金硕时代广场二期配套锅炉房项目

916207020823533862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环保管理站,联系电话:0936-8223602 邮箱:gzhbgl@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滨河新区区人社局西侧

   编: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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