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城乡生活饮用水 监测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620702070/2026-0004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19 10:5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监测范围
甘州区市政供水及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
二、监测对象
(一)末梢水监测点
3月份对张掖市职教中心餐厅后厨、张掖市实验中学食堂后厨、张掖一中食堂后厨、甘州区南关学校正德楼107水房、甘州区第六幼儿园食堂后厨、甘州区七霞幼儿园食堂、张掖市特殊职业学校食堂后厨、西学院门店午郡朝鲜族汤饭后厨、甘州区西街门店欧风蜜语蛋糕坊、甘州区丽景名苑小区2-2-401室等共计10个单位开展了末梢水采样监测。
(二)二次供水监测点
3月份对甘州区崇圣润府5-1-702室、甘州区肃南裕园29号楼701室、甘州区崇圣健康城12-702室、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2-1-702、甘州区兰庭嘉园4-2-1702室、甘州区东方明珠9-1-804室、甘州区华大丰泽园12-1-1202室、甘州区御景国际酒店1200房间、甘州区千玺丝路酒店1312室、甘州区孙记饭店8505室等共计10个点开展了二次供水采样监测。
(三)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
3月份对甘州区上秦镇上秦鲜肉店、甘州区上秦镇上秦村一社52号、甘州区上秦镇徐赵寨村七社15号、甘州区上秦镇哈寨子村一社3号、甘州区党寨镇花家洼村三社3号、甘州区党寨镇汪家堡村三社16号、甘州区梁家墩镇清凉寺一社34号等7个点开展了末梢水监测。
(四)季度监测点
按照监测方案要求,3月份对甘州区三闸镇韩家墩3社15号、甘州区三闸镇天桥村5社2号等2个点开展了末梢水季度采样监测。
三、检验项目
(一)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3项指标。
(二)毒理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和氯酸盐、亚氯酸盐17项指标。
(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16项指标。
(四)消毒剂指标。游离氯、二氧化氯2项指标。
四、水样的采集、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23)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五、检验结果评价(详见附件)
本月共采集城市末梢水10份、二次供水10份、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7份(检测36项指标),季度监测水样2份(检测38项指标),所有水样均送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区疾控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上述水样各项检测结果均在国标值范围内,详见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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