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含食盐)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3/2025-00027 | 发文字号 | 甘州市监函〔2025〕3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17:00:34 | 是否有效 |
各市场监管所、片区:
现将《2025年食品(含食盐)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2025年食品(含食盐)生产经营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甘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智慧监管为抓手,以提升监管效能为导向,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一、强化制度落实,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1.强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类别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完善风险管控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
2.深入实施“三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增强监督检查实效,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
3.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训考核。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4.提升监管人员综合能力。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监管能力、食品快速检测专业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为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培训形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5.加强风险清单管理。结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情况,紧盯食品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全面分析研判风险,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风险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更新“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发出风险警示。
6.强化风险分级管理。科学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并实施动态管理,3月底完成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当年风险等级评定,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监督检查频次规定,加强对按照D级风险等级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监督检查。
7.持续推进智慧监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应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抓好新增企业的接入和运用,筛查清理长期滞留无效的“僵尸企业”信息,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完善食品企业“一户一档”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接入率、应用率达到考核要求。各监管所、片区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月底前完成1次网上巡查,10月底前完成第2次网上巡查,年内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完成1次网上巡查,发现问题闭环管理。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后厨可视化管理,探索推行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
8.切实发挥快检效能。均衡完成快检任务,问题检出率力争达2%以上。有序开展“你点我抽他检”活动。做好快检设备使用和数据监测管理。各监管所、片区要盘活用好快检设备,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按要求做好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后处置工作。
9.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甘肃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贯,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响应处置机制。
三、聚焦重点领域,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0.开展生产加工环境整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境条件提升年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厂(坊)容厂(坊)貌。
11.实施“两超一非”问题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行为、落实新国标情况等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品添加“两超一非”和添加剂滥用行为开展全要素排查、全环节检查、全链条查处。
1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学校周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集市、展销会及庙会等食品消费高峰时期为重点时段,认真查找和梳理辖区内多发、易发等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防范公众食品消费风险。
13.持续落实重点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淀粉制品、酒类、调味料、散装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整治肉制品问题,重点查处使用或销售注水注药、未经检验检疫及检验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等肉类产品,使用其他畜禽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鲜灯”治理。持续加强食用植物油监管,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并落实油料进货查验、车辆清洗票据查验、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等。组织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14.深化餐饮服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校园餐”问题整治,落实“校园餐”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学校采购食材的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抓实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资格登记,联合教育、卫生健康、住建、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引导学生家长选择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的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展医院、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承包经营行为管理。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加强复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消毒柜规范使用监管力度。聚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地方特色餐饮店、“两站一场”、高速服务区、农家乐等重点领域,开展涉旅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加大夜市餐饮食品摊点监督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大众关注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15.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应用好“特食抽考”小程序,动态更新特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抽考,抽考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考核要求。督促特食生产企业开展半年和全年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持续开展“陇原护老”行动,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16.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盐专营管理,严格执行食盐碘含量相关国家标准(我省食盐加碘浓度标准30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30%,即21—39mg/kg),保障合格加碘食盐供应,加强未加碘食盐监管,督促定点企业落实储备责任。督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获证名称开展业务并开具追溯凭证,严格食盐仓储及配送规范化管理,落实“阳光仓储”和“五统一”要求。严厉查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食盐案件查办情况。
17.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按照《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州区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10%的递增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于2025年4月21日前报送第二批农村食品销售店信息统计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强化对流动厨师的登记管理、教育培训,深化事前、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聚餐环境、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防农村集体聚餐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18.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确保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以无堂食外卖、网红餐厅和差评率较高的网络餐饮服务者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网上巡查,对“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商家“零容忍”,全面规范网络餐饮食品使用“食安封签”。
19.加强食用农产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入场查验率、入场销售者建档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签署率全覆盖。持续开展农批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一亮三查”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四、监管服务并重,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20.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围绕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高风险食品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预制菜生产加工行为。鼓励和督促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自建自控原料基地、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完善产品追溯体系等。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鼓励推动白酒生产企业实施数字化车间改造,智能化工厂建设。开展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指导帮扶等方式,推动小作坊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21.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联系技术机构、专家骨干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基础性研究,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全周期服务助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
22.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和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以婚宴、网络餐饮、机关单位食堂等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制止餐饮浪费落实到采购、贮存、加工、服务、配送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推进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定期清洗维护和正常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23.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持续开展“点所查餐厅”、餐饮服务单位“你点我查”和“红黑榜”通报,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治理食品安全谣言,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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