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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全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 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8-04 19:05:0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3-0004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8-04 19:05:00 是否有效

各监管所、片区:

现将《开展全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全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方(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立足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以点带面,坚持统筹协作,立足打建结合,全面深入排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切实加大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重点任务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推进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细化工作措施,严查主体责任落实。要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其履职情况;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职责》等;包保干部是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学校食堂加工和就餐场所清洁、消毒是否到位,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洗消到位;是否实行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标、统一配送或集中定点采购,有无签订采购协议;是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全面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是否按规定建立各项制度,涵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工作人员更衣间及洗手设施设置使用,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库房食品原辅料贮存情况,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二)强化工作举措,严查承包经营企业。要重点排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与学校依法签订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是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操作;要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使用记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以及食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单位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记录。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抽样检测工作力度,严格抽样检测程序规范,加大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3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利用暑假窗口期对辖区学校食堂其承包经营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情况,包括主体信息、就餐人数、承包学校食堂数量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2023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区教育局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照重点任务要求,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加大督促整改和查处力度,坚持规范引领和监管处罚并重,严格按进度整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

(三)总结评估(2023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针对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梳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总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整体情况,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保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及做法成效,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固化为具体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守安全底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把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常抓不懈,认真研究,定期安排,协调推进,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辖区实际做好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举措,创新监管方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前完成全面排查,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督查、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畅通沟通渠道,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坚持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加强督促指导,一律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到位,逐一销账;对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严查严惩。

(四)妥善处置舆情,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突发事件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分析、评估和核实,妥善处置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并注重留存整理工作资料。区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所、片区、区教育局每月22日前报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体信息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和《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汇总表》,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主要做法、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及相关信息报道、检查文书、影像图片资料等至食品股。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0936-8517879

附件:1.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体信息表

            2.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

            3.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