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发表日期:2023-06-21 14:41:2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620702067/2023-0006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6-21 14:41:22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81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张财农〔2023〕1号)和《甘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甘区财农〔2023〕6号)等件要求,2023中央下达甘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970万元,经财政局测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63.58元/亩。

为全面做好全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引导农民积极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甘州区实际补贴面积以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2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当年实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结合粮食产量和实际补贴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