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2026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
| 索引号 | 620702062/2026-00117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9-03 15:59:37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实施国家积极就业政策,持续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有效发挥社保补贴促就业支撑保障作用,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甘州区2026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办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具体条件为:
1.符合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规定,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并记载已实现灵活就业;
3.已在张掖市本级或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2026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为:甘州区户籍,持有效《就业创业证》,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张掖市本级或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再申报:
1.截至目前,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6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
6.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相关负责人等职务;
7.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8.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9.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不再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日起向常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甘州区2026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续享受人员不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及社保缴费凭证明细复印件,灵活就业打工证明原件。
(二)社区初审。社区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及灵活就业状态等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报街道复审。
(三)街道复审。街道对社区报送的符合条件人员资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四)部门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区社保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区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五)资金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补贴,补贴范围为2026年所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情况统筹确定。
2.社保补贴按个人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月数进行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联系人:孙寿菊,联系电话:0936-8861991。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联系人:张蕊,联系电话:0936—8861902。
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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