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2025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
索引号 | 620702062/2025-0005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11:31:37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社保补贴促进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已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记载已实现灵活就业;
3.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为:甘州区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持有效《就业创业证》,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申报:
1.截至目前,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以上的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2.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6.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7.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
8.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9.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不再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即日起向户籍所在社区(或常驻地)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新纳入补贴政策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书面申请;
4.《甘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灵活就业证明;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7.社保缴费凭证。
注: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只提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社区初审。社区受理后,核实其材料真实性与准确性,提出核查意见并上报街道。
(三)街道复审。街道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后报区就业服务中心。
(四)部门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区社保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工作并公示,待公示期满后上报区财政局核拨资金。
(五)资金发放。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社保卡。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社保补贴依据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月数进行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候补方式进行,补贴范围为2025年1至6月(上半年)所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情况统筹确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联系人:张馨叶,联系电话:0936-8861997 。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联系人:张蕊,联系电话:0936—8861902。
特此公告
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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