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乡村振兴

公 示

发表日期:2024-01-02 15:25:00 发布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620702068/2024-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2 15:25:00 是否有效

根据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的通知》(张林规函〔2023〕229号)精神,下达甘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万元。现将项目资金计划公示如下:

下达甘州区黑河林场补助资金9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甘州区黑河林场,项目监管单位为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密胡杨种苗基地100亩。项目建成后,将促进林场经济发展,推动种苗培育产业发展,带动周边村社发展苗木培育产业,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增收。

下达甘州区红沙窝林场补助资金80万元,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甘州区红沙窝林场,项目监管单位为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内容为经济林基地培育早酥梨150亩。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项目建成后,将促进林场经济发展,带动周边村社发展经济林产业,有效增加林场林地面积、林木覆盖率、增加林场经营收入,可提供劳动力就业岗位和林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

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1日。

监督电话:            12317  12345

甘州区乡村振兴局:    0936-8256951

甘州区财政局:        0936-8212609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0936-8868810

通讯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7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