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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

发表日期:2023-07-28 15:54:5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620702067/2023-0008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28 15:54:56 是否有效

甘州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协作统筹,强化部门联动,推动责任落实,依据甘肃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和《甘州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清单范围:乡村建设重点任务直相关牵头部门,全18乡镇,区属各相关单位

第三条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形成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对接、权责清晰的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体系。

坚持全面梳理、突出重点。将《甘州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的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建设总任务、细化年度建设进度,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清单管理。

坚持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统筹规划确定今后13年乡村建设任务以下简称“中期建设任务”,任务清单要分解细化到乡镇、村,具体到项目,并依据建设任务清单建立乡两级建设台账。

坚持程序规范、务实管用。要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任务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并对项目的可行性及实施绩效进行合规性审核和预期评估。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 清单内容要与乡村建设项目库相结合,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为重点纳入任务清单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乡村规划、农村道路、抗旱防汛和供水保障、农房质量安全、乡村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

各乡镇结合当年乡村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梳理本乡镇建设任务清单并细化到村,具体到项目,经乡镇党委会讨论后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时《甘州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里规定牵头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结合全区实际和省、市两级任务清单,对乡镇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负责最终汇总上报,并综合考虑乡村建设总体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全区乡村建设台账。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五条年度建设项目实施中,综合考虑乡村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经乡镇申报后,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清单调整计划,由农业农村审核汇总后,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调整确定下一年度建设任务清单。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六条将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情况,作为有关督查检查内容,纳入乡村建设评价范围,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施效益。

章 附   则

 本细则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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