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2022年模拟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 /2022-00174 | 发文字号 | 甘区统字〔2022〕12号 |
关键词 | ;甘州区;问卷;调查;文明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局;文号;有效期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部门;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5-17 16:41:00 | 是否有效 |
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2022年模拟调查问卷>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执行《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2022年模拟调查问卷》调查项目。该调查问卷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3月,过期自动废止。
二、该调查问卷法定标识为:
名 称: 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模拟调查问卷
制定机关: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批准机关:甘州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本文文号
有效期至:2023年3月
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调查问卷印制后,请报送甘州区统计局两份,以作备案,实施期间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重新办理备案审批相关手续。
甘州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