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甘州区温庆中医诊所等3家医药机构医保信息变更的通知
| 索引号 | 620702065/2026-0002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7-09 17:48:17 | 是否有效 |
区医保服务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张掖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30年)》《张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张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经办规程> 的通知》(张医保中心发〔2023〕4号)要求,现甘州区温庆中医诊所、甘州区谢恩桂诊所,甘州区乐仁堂大药房提交变更医保信息申请,经对申请书面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符合变更医保信息及张掖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相关要求,经2026年7月8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甘州区温庆中医诊所名称变更为甘州区温庆诊所,甘州区谢恩桂诊所名称变更为甘州区谢恩桂中医诊所,甘州区乐仁堂大药房原医保账号准予变更,以上3家医药机构,经营地址、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其他信息均不发生变更。
请甘州区温庆诊所、甘州区谢恩桂中医诊所,甘州区乐仁堂大药房及时在国家医保编码维护平台变更相关信息,对变更前业务进行核对,变更后业务从次月起执行。医药管理股负责变更资料的审核、公示、上报;信息网络股负责新变更定点信息的维护。凡私自将医保定点信息变更(如执业地点、法人、机构名称、账户、合并重组转让等情形),不上报申请变更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据张掖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及张掖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甘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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