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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关于对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3-09-21 17:25:0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06/2024-0001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21 17:25:00 是否有效

何涛、王临、姚勇、张晓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

管理力度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结合创建文明城

市和辖区内实际情况“常态化”推进电动二、三、四轮车整治工

作,一是合理安排勤务,高峰期加大路面执勤警力,在城区内各

主要交通什字路口设立高峰岗,加大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查

处工作,在平峰期采取巡逻及定点查处的方式,严厉查处电动二、

三、四轮车不悬挂号牌违规上路行驶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安装雨篷、骑乘摩托车不佩戴

安全头盔等等重点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7476起,其中不按道行驶7515起,逆向行驶8947起,违法交通信号灯54起,为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46起。二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动员文明城市劝导员加大对各什字路口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劝导,采取接受现金处罚;抄写交通安全常识并签署承诺书,现场接受交通法规教育;协助交警义务执勤30分钟,参加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等方式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路口行人过街红绿灯显示屏处设置文明交通提示字幕,播放电动车警示教育片,在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或多个家庭安全文明出行。四是加大曝光力度,通过媒体特别是路口电子屏对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引导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下一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