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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号:“关于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建议”

发表日期:2022-10-09 10:02:40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620702062/2022-0018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0-09 10:02:40 是否有效

1、基本情况:近年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由我局牵头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共面向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全区5个街道和滨河新区共28个社区公开招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和转岗社区管理服务人员共170名。人员招聘后,我局根据区内各街道所辖社区户籍居民人数的摸底情况,对已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统筹分配,170名招聘人员已全部分配至各个社区并已按期到岗上班,相关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由各街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并缴纳。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流失较多。由于专职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较低,部分考录人员从事工作一段时间后,便会提出辞职申请,导致人员流失、人员不稳定。加之近年人事招聘考试较往年增多,分配至各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部分已考入市属或区属及外县区机关、事业单位,致使人员流失较多。二是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及薪酬制度体系建立不完善。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及薪酬制度评价体系,导致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薪酬等级界定尚不明确,只能单纯将工作年限作为工资动态调整依据。未能将学历提升和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纳入工资动态调整增长依据,致使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较低,甚至出现辞职的情况。

针对代表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配备补足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数量。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做好前期各社区用人需求摸底工作,合理制定并及时发布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继续面向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专职社区工作者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同时,为保证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整体素质,将大专学历作为招聘基本条件,力争年内按照各社区居民人数,配好、配齐专职社区工作者。二是建立更趋完善的职业发展评价及薪酬制度。认真分析研究已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专业等情况,积极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引导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制定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评价机制,将学历提升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评价机制,及时兑现相关薪酬待遇,起到正向激励作用,使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积极探索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方式,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主体,形成由各用人社区具体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和各街道统一进行管理的人员管理模式。实行由各街道统一组织人员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续聘、工资发放、奖惩依据,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有力提升。

2、答复情况:上述办理答复已送达魏丽、徐胜、邹琴、张霞、李岩代表,代表们对答复表示满意,该建议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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