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620702062/2026-0002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靖安乡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09:40:00 | 是否有效 |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度,靖安乡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和营商环境优化全过程,持续推进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构建统筹推进格局。严格落实省市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坚持每季度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调整充实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调解委员会成员14名,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班子成员和村级班子实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二)深化法治学习,筑牢依法履职根基。结合乡镇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聚焦《宪法》《民法典》等核心法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内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12场次、研讨会6场次、法治教育培训8次、法律顾问专题培训4场次等载体,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细悟。组织全乡干部参加普法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干部带头学、网格联动学、群众参与学”活动,推动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健全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事项目录管理、责任追究等依法决策机制4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建立“法律顾问+业务工作”决策辅助模式,邀请法律顾问对750项目建设、S10道路修建、鲜食玉米深加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及行政执法涉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提供法律意见10余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全年无违法违规决策问题发生。
(四)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法治服务环境。一是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广场2处、法治长廊3处,围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3・15”等主题,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横幅、走访入户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32次。利用农村集市时间,精选侵权责任、电信诈骗、宅基地权属等实用法条重点讲解,组织网格员走家串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普法宣传,强化群众法治思维。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级专题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清单,规范拆违拆旧、土地管理等领域执法流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起。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探索“说理式执法”,推动执法理念向“监管+服务”转变,建立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执法记录制度。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乡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统筹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向企业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8次,提供合规指导、法律帮扶等“一站式”服务,加强涉企决策和执法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深化基层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优化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结构,完成55名“法律明白人”培训,吸纳退休法官、律师、乡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运用“四级七天”调解法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全年化解矛盾纠纷58件。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化解重大疑难土地纠纷4件,统筹乡纪委、经管站及第三方财务公司开展日常督查检查14次,聚焦群众关切问题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足。宣传内容与群众、企业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传统方式占比高,新媒体手段运用少,趣味性和吸引力不足;宣讲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人员解读法律条文不够透彻。
(二)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部分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足、业务不熟练,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够精准;少数人员担当意识欠缺,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柔性执法运用不够充分,“重监管、轻服务”倾向依然存在;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信息化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优化。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不够畅通,线上线下反馈平台联动不足,问题响应处置效率不高;政策解读不够精准通俗,落地“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涉企监管存在“一刀切”现象,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四)基层调解效能有待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欠缺,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跨部门联动不畅,与司法、信访等部门协同化解矛盾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对调解平台知晓率低,“第一道防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建立“群众+企业”需求调研机制,通过走访座谈、问卷征集摸清法治需求,聚焦民生保障、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高频事项开展针对性宣传。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乡村大喇叭、法治文化墙、短视频推送、现场模拟调解等载体,结合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活动。组建干部、律师、志愿者专业化宣讲队,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常态化活动。
(二)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联合区司法局开展执法事项实战化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跟班指导,实现专业考核全覆盖。制定涉企执法裁量基准细则,明确处置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规范运用。申请专项经费配齐执法装备,建立执法成效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的奖惩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服务型执法理念。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诉求闭环处置渠道,整合资源设立企业诉求专窗,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线上反馈平台运行机制,健全“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办结回访”制度。推行“红黄绿”分级分类监管,杜绝“一刀切”。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机制,通过企业座谈会、“微课堂”等形式通俗解读政策,推行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
(四)强化基层矛盾化解能力。建强“法律明白人+专业调解员”队伍,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完善“一站式”矛调平台,建立与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实现矛盾“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化解”。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宣传调解职能与成功案例,在企业、学校设立联络点,提升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
(五)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履职成效与干部晋升、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层层压实责任。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矛盾化解的常态化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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