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 620702006/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17:19:17 | 是否有效 | 是 |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下设13个内设机构、32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包括: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事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防暴警察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东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北街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新乐小区派出所、金安苑小区派出所、交通治安派出所、东北郊新区派出所、平原堡派出所、梁家墩派出所、长安派出所、新墩派出所、上秦派出所、党寨派出所、廿里堡派出所、大满派出所、和平派出所、甘浚派出所、西洞派出所、沙井派出所、小河派出所、乌江派出所、三闸派出所、小满派出所、碱滩派出所、明永派出所、安阳派出所、花寨派出所、龙渠派出所、靖安派出所、平山湖派出所、治安拘留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三)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四)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八)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区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十二)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等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区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十八)负责办理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2号
电 话:0936-8212416(办公室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