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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发表日期:2023-05-08 11:59:00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620702063/2022-0001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5-08 11:59:00 是否有效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划出甘州区城区中心广场、鼓楼绿苑设施的综合管护职责和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

2.划出甘州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监督管理职责。

3.划出甘州区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4.划出甘州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1.划入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甘州区内8个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划入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甘州区城市供水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职责。

3.划入张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市政设施监督管理职责。

4.划入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职责。

5.划入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老城区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执法、质量安全监管、招标投标监管、造价管理、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竣工验收备案等职责。

6.划入甘州区房地产管理局职责。

(三)明确的职责

1.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指导城市做好自来水水厂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供水水质安全。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指导市政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指导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指导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减少城区燃煤型污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监管,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大力整治市容市貌和城市违章建筑。

2.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对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区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热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负责并指导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安装和使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城区地下空间建设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城镇燃气、加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门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监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含修缮和扩建)以及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安全监管工作。

3.做好系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二、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建设大厦五楼513室

电话:0936-8213502

2.计划财务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资金的协调办理和分配下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财务结算、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系统财务管理、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及审核、报批和清理工作。实施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局机关的各项资金。配合其他内设机构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及项目的预算、决算工作。做好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做好违纪资金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系统内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资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五楼519室

电话:0936-8211119

    3.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行政法律诉讼。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组织和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察、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指导建设工程新设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工作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指导市政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依法对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区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热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负责并指导轨道交通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城区地下空间建设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区内城镇燃气、加气站、天然气门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监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含修缮和扩建)以及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承办与本股室职责有关的建议、提案和信访投诉。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四楼415室

电话:0936-8232958

    4.城建和市政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负责甘州区城市供水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抗震防灾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工作。指导全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本区自来水水厂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指导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指导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减少城区燃煤型污染。负责承办与本股室职责有关的建议、提案和信访投诉。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五楼505室

电话:0936-8226855

5.村镇建设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公用基础设施,小康示范点和危房改造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集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镇容镇貌与绿化工作。指导小城镇供水、节水、热力、燃气、市容和环卫、垃圾和污水处理的管理、经营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起草全区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五楼507室

电话:0936-8213542

    6.政务服务股。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放管服”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铁轮车、履带车或者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依法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含城市生活污水、清水分别排入城市市政污水、清水管网许可),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咨询,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务大厅四楼8号厅7号窗口

电话:0936-8210453

7.住房保障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及省、市、区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指导本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国有直管公房进行政策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综合管理工作,起草、审查、报批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年度复核、廉租住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档案及数据信息,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本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的编制及统计工作。负责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项目申报、房源建设与房源落实、安置及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四楼401室

电话:0936-8216227

8.物业管理股。贯彻执行有关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住宅小区建立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的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2号四楼401室

电话:0936-821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