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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机构概况

发表日期:2025-02-19 17:30:0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85/2020-0002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2-19 17:3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于2019年3月6日挂牌成立,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党员22人(在职党员17人,退休党员5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是在整合原甘州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组建的,对全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一、主要职责是: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区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全区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全区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全区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全区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重企业的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预警和环境监测。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保标准化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执行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区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区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有关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相关生态环境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反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组织协调开展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和省区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会同各街道、各部门配合做好中央、省市对我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四)做好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统一行使全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国家、省、市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的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各股室站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政务内网;牵头负责党政督考一体化平台运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安全(反间谍、反恐怖)、干部离任审计、公平竞争审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两志”编制、结对帮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展、保密、机要、科技、科协、档案管理、无烟机关创建、节能机关创建、网络安全、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城市建设、志愿服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具体根据相关职能股室落实。牵头责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及后勤服务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督促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牵头负责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新媒体动态类信息的采编发布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红色基因传承、共青团、工会工作。牵头负责依法行政、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打击侵权违法犯罪、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具体按照任务办理。主要对应市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市环境监控信息管理中心、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编办、区卫健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总工会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13334

负 责 人:蒋志超

(二)财务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绿色采购、劳动工资和规范津补贴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市局人事财务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27241

负 责 人:张瑾敏

(三)发展规划股。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和考核计划,组织实施、调度并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党政督考一体化平台评价打分);负责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保培训班、新闻发布会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等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工作、“一带一路”生态制高点建设、经济运行分析及旅游、会展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海北州战略合作(兰西城市群建设)、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科技、向上争取金以及绿色环保(含绿色矿山)产业链(链长制)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牵头制定生态环境项目投资规划,负责协调有关生态环境投资项目申报、设计和审批工作、资金争取、招投标工作。负责项目执行情况的调度、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科技攻关项目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科技项目;承担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等技术审核工作。负责“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美丽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森林城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区域再生水利用试点城市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负责四强(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市局法制与规划发展科、人事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委党校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18877

负 责 人:妥翔

(四)污染防治股。牵头负责推进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甘肃(甘州)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成效考核、建设美丽甘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一总两分”、新型城镇化战略、职责范围内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指标任务具体落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负责全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光、恶臭、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地区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饮用水源地区划和地表水功能区划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河湖长制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防汛抗旱、生态搬迁、山丹河(甘州段)水体治理保障、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粮食安全、食品安全),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监督指导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发展、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城市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畜禽养殖工作。主要对应市局水环境与标准管理科、土壤与固废管理科和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湿地局、区卫健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0665

负 责 人:赵倩雯

(五)大气办。负责组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综合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温室气体减排,承担“双碳”(碳达峰碳中和)控制职责、“零碳”城市创建和绿色低碳、森林草原防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散煤等清洁能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VOCS(挥发性有机物)、ODS(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加油站监管、机动车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指标任务具体落实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对应市局大气环境管理科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0665

负 责 人:王吉伟

(六)监管安全股。全面负责甘州区区域范围内(协调经开区范围)生态环保领域排污单位的监管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源单位征询意见答复、职责范围内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指标任务具体落实、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统计、部门(干部)联系包抓企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化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模式改革方案》,组织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塑料、尾矿库等污染防治(转移)的监督管理;负责新污染物治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无废”城市创建。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处理处置工作,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排放动态技术档案。负责生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负责分析评估生态安全现状及动态,负责实施生态安全保障工程【主要含国家安全(环境安全)、环境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负责牵头组织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牵头负责信访问题办理、平安甘州、主动创稳、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政法综治维稳工作、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认真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平台”的运转办理。负责落实国家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监管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绿盾”行动。组织开展林长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巩固提升张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工作及生态功能区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中心、市环境监控信息管理中心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委政法委、区交通局、区信访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12506

负 责 人:代荣馨

(七)区环保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区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各类环保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牵头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督察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市环保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中心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湿地局、区信访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0785

负 责 人:周耀邦

(八)环保管理站。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拟定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三线一单”“三区三线”政策要求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非公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不来即享”“双公示”、落后产能淘汰等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制度工作,统一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落实“放管服”“一考双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标准化战略、信用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扁平化管理。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绿色发展体系建设、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以及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核算报送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区政务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223602

负 责 人:安雪莹

(九)张掖市甘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核与辐射管理站)。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体系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执法、信访、应急等方面监测和监测数据整理、分析、汇总、审核、评估和预测预警,督促指导重点企业自测工作。负责全区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噪声功能区划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国控、省控、市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环境标准的贯彻执行,承担生态保护机制建立、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等外事计划。负责配合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旅游产业发展)、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编制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报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配合用好“一库一图十二网九平台”等张掖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智慧监测和张掖智慧环保手机APP正常运行,负责配合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分析预警。负责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国家安全(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对应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督查监测科、市核辐射环境管理站、区市场监管局、区创城办、区财政局、区妇联等区属相关部门。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社局西侧212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8860278

负 责 人:刘君宝

今后增加新的工作任务,根据市级对应科室、股室站对应部门单位和局党组意见由各股室、站具体负责落实。

岗位责任要求:

1.各股室、站要将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

2.各股室、站在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股室、站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若遇部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在股室、站职责中未涉及到的,原则上由对应的股室、站承担办理。

3.若遇需两个及两个以上股室、站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工,由承担该项工作主要任务的股室、站牵头负责,要做到有始有终(包括各种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相关股室、站应积极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拖、避、绕的现象,尤其是党政督考一体化平台、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甘州建设、生态制高点、高质量发展等综合性工作,各责任股室、站按照职责自行承担工作任务,按时报送至牵头股室汇总整理。

4.各有关股室(站)所承担的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如:区环委会、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在具体运行中务必做到“有始有终”。

5.阶段性工作任务要全面指导交接开展,相应工作职责保留至原股室(站),不再另行通知。

6.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与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沟通对接,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7.信访问题调处主要由监管安全股牵头负责,具体涉及事宜可根据工作职责分解交办,由对应股室站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办理。

8.“政府化债”工作组织成立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政府化债专项工作组,列为专项工作组织开展: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张瑾敏、妥  翔、赵倩雯、王吉伟

9.“招商引资”“绿色环保产业链”工作组织成立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招商引资”“绿色环保产业链”专项工作组,列为专项工作组织开展: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世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安雪莹、蒋志超、妥  翔、代荣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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