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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25-01-20 17:00:00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620702065/2025-000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0 17:00:00 是否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甘州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相关医疗保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价格政策,建立完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组织实施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医保局下设机关股室3个(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下属单位2个(甘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甘州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公室)。其中:局机关实有在编人员6人,领导职数3人(党组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非领导职务3人;甘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有在编人员21人(参公编制18人、工勤人员3人);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公室实有事业编制在编人员2人,引高人才1人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依法行政等工作。

2.待遇保障股。负责宣传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监督落实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工作,负责市域内和市域外定点医药机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刷卡、门诊慢特病、住院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定额完成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异地安置、外出务工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备案及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区生育费用、生育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门诊慢特病“两病”“国谈药品”人员的资格申报审核确认、日常维护和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负责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参与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3.财务统计股。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收支预决算计划,执行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统收统支”的收缴、拨付、调剂、核算、记账和营运;贯彻执行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汇总各类会计、统计报表;履行财务监督,负责有价证券、支票、单据和网银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预警分析制度;负责定期核对银行账户、财政专户和税务收入户;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的记账、拨付工作;负责扶贫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办公经费的支出和工作人员“五险一金”的核定及干部晋级调资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4.医药服务股。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市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监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审核两定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宣传国家和省市医保基金管理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参保核定股。组织实施全区参保缴费工作,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征收计划;承办全区医疗保障参保、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关系转入、转出;负责做好个人账户建账、记账、提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和终止缴费账户处理及医保缴费年限的查询确认工作;负责已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医疗保险费核定、结算等工作;负责相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核定、记账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医疗保险费申报受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催缴欠费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资助人员的信息确认、缴费资助、财政直发系统的录入、指标下发等工作。

6.基金监管股。负责参保对象参保登记、申报人数和基数真实性的稽查;负责医疗保障待遇享受人员缴费情况和个人信息真实性的核查;负责单位内部参保缴费原始资料、业务经办和个人账户记录等监督审计工作;负责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资料受理、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变更和协议解除及名单公布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核审核;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工作的举报、投诉。

7.信息网络股。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维护、技术服务、数据筛查统计、用户权限的管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数据备份、跟踪核查等工作;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刷卡、门诊慢特病、住院费用的网络审核及市域内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8.药品采购股。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监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57.5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257.5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59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57.5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69.99万元,占37.37,项目支出787.6万元,占62.6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257.5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1.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257.59万元2024减少135.69万元,减少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资金的预算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82.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87.6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170.8万元下降17.82

支出功能分类

1.2025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预算数为469.9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22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类(公用)项目支出预算更加细化精准。

2.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2025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2025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0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调整。

5.2025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8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市区级配套资金保持上年度持平。

6.2025年住房公积金支出31.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7.2025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元。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较2024年减少0万元。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52.2万元,比2025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公用经费供给标准调整。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44.05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7.1万元其中: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25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3.25万元,印机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非税收入主要是罚没收入

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及时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无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指标;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2.甘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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