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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25-01-17 10:55:17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78/2025-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17 10:55:17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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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经报批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全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建设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对自然资源价格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编制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落实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各项规划,将各项规划与国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衔接。负责做好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山体、湖泊保护规划控制区内规划报建项目核准时,与自然保护区区划相衔接。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上报入库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开发耕地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矿业权出让工作。负责矿业权纠纷调处。

(十一)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把关。依法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依法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城乡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按相关管理要求依法对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依法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情况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区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地质灾害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探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负责国有公滩、河道外采砂、采石、取土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落实矿产资源和未开发利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与监测。加强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但未利用地的管控,依法查处乡镇煤场占用耕地、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土壤和耕地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十五)做好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股、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7个行政股室;甘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中心、甘州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甘州区土地储备中心、甘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下辖1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及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牵头编制上报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

(二)政策法规监督股。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对贯彻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土资源利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查处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监察统计和报告制度,对国土资源市场活动和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信访维稳、行政复议,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股。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全区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及有关专项登记等工作。

(四)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股。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区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编制和下达全区年度建设用地和土地储备计划。承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审核各类建设用地文件和用地规模,办理各类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的报批手续,协助财政局收缴土地出让金,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的统计工作,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进行监督和补办出让手续。

(五)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上报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许可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占用、补划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土地污染防治、土地复垦、土地资源调查、耕作层表土剥离利用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七)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矿业权出让审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矿业权秩序整治和纠纷调处。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22.6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1.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822.6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64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822.6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60.64万元,占74.65%,项目支出462.00元,占25.3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822.6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03.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321.39万元2024年减少39.25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0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62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110万元减少19.23,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付减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25年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1041.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调资

3.2025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调资。

4.2025年住房公积金支出103.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调资。

5.2025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变动。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99.81万元,较2024年增加9.62万元,增加10.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增加了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28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8.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8.9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7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8万元,复印机0.9万元,打印机5万元执法记录仪0.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及时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无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2025单位预算公开表

      2.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预算公开表2025年.xlsx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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