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新墩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中医治未病;承担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7.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监督和服务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新墩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管理,内设住院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辅助检查科等科室。卫生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其中具备本科学历25人,专科学历5人;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4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治医师3人、执业医师2人、职业助理医师3人,主管护师3人,护师10人、药师1人,医技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59.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05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5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70万元,占54.63%;事业收入344.34万元,占45.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5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99万元,占97.10%;项目支出22.04万元,占2.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64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新分配“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新分配“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万元,占6.32%;卫生健康支出362.87万元,占87.5%;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9.06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新分配“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50.46%,减少主要原因的活动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全年公务接待0次、0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1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4.70万元,执行数为4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二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三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的可操作性,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