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20702013/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17:54:41 | 是否有效 | 是 |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是承担全区水资源管理、水政监察、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能机构,隶属区水务局领导,副科级建制,与区水政监察大队、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一是做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负责甘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四是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行政执法检查,河道采砂监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水政水资源下设三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水资源股、水政水保股。
本单位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人员共12人,按编制划分: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编制12人,按供养关系划分,预算拨款(补助)12人,按人员性质划分:在职12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71.83万元,支出总计171.83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83万元,增加19.32%,支出增加27.83万元,增加19.3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3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1.83 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83万元,增长1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3万元,增加1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1万元,占1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8万元。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8.63万元,占5.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万元。农林水支出136.33万元,占7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
1.社会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各项成本加大。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各项成本加大。人员变动,工资增加各项福利增加。
4.住房和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9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9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的水行政执法经费不到位部分支出无法结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6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0.0元,下降70.7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外出培训次数减少费用减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是包含在水执法经费项目之中。决算数是以实际发生额据实填报。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对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部门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合理、规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水行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36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督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协调,与区财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资金拨付动态,快速按照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至本单位,确保资金到位及时。三是规范程序,所有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认真研定,报经主管局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存在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作量和难度也相应增大。涉河事务也增多,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也相应增加,总体执法环境趋于复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量和难度都显著增加。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和整治、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清障等水行政执法活动都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支撑,但目前每年度的水政执法监督经费远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要,给基层执法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部分水管单位由于经费不足,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工作、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亟须增加经费给予保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自评等次为优秀),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附件1.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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