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卫生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02070/2023-0021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25 17:06:07 | 是否有效 | 是 |
2022年度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卫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卫生院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中医治未病;承担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监督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卫生院现有8个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馆、针灸理疗科、公共卫生科、牵引室、B超室、心电图室。平山湖蒙古族乡卫生院现有职工8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中医临床医师1人,医士2人,护士3人,医技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0.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1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9万元,占93.24%;事业收入7.47万元,占6.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6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82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有人员调出本单位,故此项全年支出较预算数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0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故此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9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有人员调出本单位,故此项全年支出较预算数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在职人员福利费上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电费、取暖费、临聘人员社保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入户下队、巡回医疗(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部门因无项目支出,需对基本支出做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资金110.56万元。从绩效自评情况来看,总体运行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基本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财政基本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0.56万元,执行数为1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二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的可操作性,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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