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州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620702079/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区委办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3-11-25 15:00:00 | 是否有效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甘州区委是全区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中共甘州区委和共青团张掖市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团市委部署开展工作。行使和履行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区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工作职权,指导和管理全区青年社团组织。
2.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
3.参与和组织全区青少年事务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
4.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相关工作。
5.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6.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区“希望工程”。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8.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有关全区青少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开展青年统战对象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9.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团市委部署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区青少年工作任务,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区共青团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团区委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承担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部和团员队伍管理以及统战、青年社会组织建设、新兴青年群体联络等工作,同时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和共青团新媒体(青年之声)建设工作。选聘全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互联网和新媒体企业中的青年骨干和青年网络意见领袖、青年网宣员骨干,成立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小组,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共青团新媒体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2.青少年事务发展办公室。统筹整合团内团外各类优秀青年人才资源,成立“两小组一中心”重点工作专项小组,由青少年事务发展办公室协调运行。“两小组一中心”即: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青年发展工作小组及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主要承担全区青少年维权和预青、青少年公益、青年志愿者、促进青年发展及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其中,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力量,主要是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财政、民政、人社、教育、文体广电旅游、工会、妇联等部门单位及相关青年社会组织选聘;青年发展工作小组力量主要从组织部、人社、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和区内各类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中心)、青年企业家中选聘;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力量主要以组织化和社会化招募方式,重点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相关行业领域青年骨干中招募选聘。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9.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25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9万元,占46.22%;项目支出80.38万元,占53.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0.25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5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7万元,下降63.11%,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6万元,下降85.7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在职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81.1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交通费、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602.54元,下降85.7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归类于团区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46.5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归类于团区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部分支出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4年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00.0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归类于团区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部分支出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参公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4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8%。组织对“乡镇行政村和街道社区团支部书记工资报酬”“团区委及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70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团区委及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和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工资报酬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行政村和街道社区团支部书记工资报酬、团区委及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镇行政村和街道社区团支部书记工资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7000元,执行数为665000元,完成预算的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乡镇行政村和街道社区团支部书记发放工资报酬,提升基层团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半年工资报酬共计520000,未形成实际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支付的及时性。
团区委及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执行数为129765.47元,完成预算的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围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开展共青团系统知识竞赛、“五四青年节”短视频快闪活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暨“喜迎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主题队日示范活动,“党史团史知识竞赛”青少年文艺晚会、“守护绿水青山·共绘多彩甘州”青少年书画展、“青春少年行·探知家乡游”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以五四青年节、六一等节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入团、入队等仪式,青少年对党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成功申报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服务青年“八大工程”有效推进,组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无偿献血、帮扶助困、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为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支付进度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支付进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共计665000元,上半年已经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统一发放到位,下半年工作经费结转至2023年发放,由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年终业绩考核评价,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下半年工资报酬,并报团区委审核后,由财政局统一拨付。通过“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全力提高基层团支部工资报酬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团区委工作经费收入共计129765.47元,剩余170234.53元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2年用于召开五届四次全委会、甘州区青年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共青团系统知识竞赛、甘州区少工委一届二次全委会、疫情防控志愿者证书制作、“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青少年文艺晚会等各类会议和活动的举办,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7.2万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激发了共青团活力,有助于进一步引领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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