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02006/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08:40:00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现有部门49个,其中内设机构14个: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缉毒大队、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3个监管场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治安拘留所;32个派出所:东街所、南街所、西街所、北街所、新乐所、东北郊所、火用用车站所、金安苑所、交通治安所、新墩所、长安所、上秦所、梁家墩所、党寨所、碱滩所、大满所、甘浚所、小满所、明永所、乌江所、靖安所、三闸所、沙井所、龙渠所、安阳所、花寨所、平原堡所、平山湖所、廿里堡所、西洞所、和平所、小河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890.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91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9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0.5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8.16万元,占86.28%;项目支出2042.35万元,占13.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890.5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4.91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3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福利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90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养老保险、工伤、失业等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9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医疗保险、生育等社保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8.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8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0.19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66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3万元,下降45.25%,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福利费、取暖费、体检费、意外保险费等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费、装备及被装购置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机关及基层派出所产生的水电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费、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护)费、平安城市公共视频租赁费、劳务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3万元,下降45.25%,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福利费、取暖费、体检费、民辅意外保险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外出培训人员减少,培训费用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8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76万元,下降41.44%,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56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运行管理,减少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接待频次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若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在此项下注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若有附件,请插入附件。)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96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86%。组织对平安城市一、二、三期链路租用费及电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戒毒所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安)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局县级财政资金保障项目4个,财政预算资金1965.7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51.9万元),实际执行635.7万元,5个项目年内全部实施完毕,运行正常。实施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项目资金1125万元,实际执行1000.95万元。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物资采购、侦察办案的办案费及相关业务费。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一、二、三期线路租赁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戒毒所经费项目、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安)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一、二、三期线路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1512万元,执行数为336.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6万元,执行数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136.06万元,完成预算的45.33%。戒毒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33.89万元,完成预算的45.19%。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安)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执行数为100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
2022年我局按要求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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