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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武装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表日期:2022-12-27 12:55:00 发布机构:财政局
索引号 620702010/2023-0018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27 12:55:00 是否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区人武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区域内人民武装工作。

2、领导本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

3、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4、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5、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6、负责国防动员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

7、加强自身正规化建设,组织良好的战备、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8、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0、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1、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武装部现有3个业务科,1个办公室,1个委员会,包括军事科、政工科、保障科、甘州区征兵办公室、甘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55.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5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2万元,社会和就业保障支出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

2023年支出预算155.8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减少4.51万元,减少4.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81(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55.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1万元,减少4.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7万元。

征兵费16.20万元,民兵专业应急力量建设经费10万元,民兵训练费9万元,新兵役前训练经费29.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机关运行经费11.3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3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情况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预算未安排项目。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州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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