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20702010/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4-21 10:22:00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工作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村干部、失地农民、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的参保核定、缴费稽核、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落实预、决算计划;落实劳动保障的政策规定,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社会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有7个股室(部门),包括7个内设股室,即:办公室、基金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待遇支付股、参保核定股、综合业务股、机关事业养老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为甘州区社保中心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43.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30.41万元,增加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43.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30.41万元,增加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6.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43.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30.41万元,增加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预算暂未安排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2.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3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31.1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179件,价值104.1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86件,价值27万。2023年度各股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7.91万元,主要为电脑耗材、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预算暂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暂未安排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州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