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

中共甘州区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表日期:2023-04-12 10:17:32 发布机构:区委办
索引号 620702079/2023-000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区委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4-12 10:17:32 是否有效

中共甘州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委党史研究室为正科级建制参公事业单位,隶属区委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党史资料的挖掘、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2.深入研究地方党的历史,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运用党史研究成果为全区党的建设、党政决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政参考和史实依据。

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等,制定全区党史工作规划和计划,推动党史工作创新发展。

4.负责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青少年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弘扬先进文化。

5.负责对地方党史遗址遗迹、革命文物和党史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

6.负责对区内各类党史题材出版物、图片展览、影视作品和党史纪念场馆规划设计、陈展大纲及解说词的指导和审查工作,把好政治关、史实关。

7.完成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和区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委党史研究室下设两个办公室,核定编制5人,在编4人,负责全区党史资料的挖掘、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为甘州区委党史研究室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7.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16万元,减少28.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7.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16万元,减少28.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7.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16万元,减少28.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预算未安排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5.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加7.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3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中心国有资产由省财政厅机关统一管理。

(五)重点项目情况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预算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州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