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区委办发〔2004〕188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和中办发〔2004〕17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的,充分认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只有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才能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各级党政组织要不断增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这一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把握重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入手,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通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不断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使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步入规范化、民主化、法律化轨道,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是: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及其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
  5、村民的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招投标结果,税费收缴,合同履行等;
  6、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助等款物的收缴、发放和使用情况;
  7、上级下拨的各项补助、农用物资的收支分配情况;
  8、村民负担的各种税费和劳务,包括税费的任务、征收及减负情况和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资代劳的数量和金额情况;
  9、村干部工资、奖金、补助、福利和土地征用补偿费形成的数量、单价、金额情况;
  10、村民宅基地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
  11、水电费的收缴和中央种粮直补兑现情况;
  12、计划生育指标、节育措施和超生子女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13、重大治安和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情况;
  14、与村务公开有关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协助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
  15、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干部结果和村干部任期内年度工作目标、措施、任务的完成情况;
  16、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和其它涉农收费项目。
  在公开形式上,坚持方便、永久、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制作永久性和固定性公开栏(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的形式进行公开,并把张榜公布与有线广播、村民代表大会、发放明白卡、印发小册子到户等形式相结合,设立意见箱,以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公开方法和时间上,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方法,确定公开时间。一是集中公开。针对过去村务公开时间不统一,不便于群众监督,随意性大的问题,把每季度后十天作为集中公开日,对需要定期公开的内容,一律集中上墙公开,做到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二是垂直公开。对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审批、涉农税费等属于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收费、谁公开”的原则,由负责审批、收费的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到村公开,减少中间环节,强化公开责任,杜绝和避免不公开或公开内容变样走调的问题。三是对应公开。对救灾扶贫款物发放、政策扶持资金(如中央实行种粮直补政策)等需要层层落实的事项,实行区、乡、村三级同步公开,层层衔接,相互对应。四是点题公开。对不在规定公开内容之列,但事关重大,群众最想了解的事项,由乡镇或群众以点题方式提出,村“两委”或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解决村务公开工作中一些不到位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方法应灵活多样,对于常年性工作,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重大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栏内的内容保留时间应在一个月以上,以便村民查询,发表看法。
  在公开程序上,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对于村务公开中涉及的一般性事务,经审核后由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开;对于重大事务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讨论,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开。并及时听取公开后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认真做好意见的反馈、处理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健全机制,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村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让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通过村务公开这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1、不断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选举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对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应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切实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社,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由会计进行审核计帐。对于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公开程序予以公布。
  3、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对村级集体财务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审计结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于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应由村支部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或测评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评议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或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乡镇党委考核认定。对于两年内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使乡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树立群众观点,澄清各种疑虑和模糊认识,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把发扬民主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既要保证农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又要防止宗族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干扰农村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措施,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纪检、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司法、水利、土地、卫生、电力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把村务公开作为稳定农村、发展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乡村两级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2、求真务实,健全机制。各乡镇要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各项制度,坚持标准,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公开时间以乡镇为单位相对统一,公开内容要齐全,程序要规范,对群众比较敏感的重大事项要分类分项明细公布。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违反制度搞半公开、假公开和不公开。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共性问题,召集村民大会现场统一答复,对个别问题,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个别解答,以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确保公开质量。各村以全面推行村民会议制度和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要相应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分别负责本村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开展监督活动不少于四次,主要监督各项村务活动及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村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公开内容,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步骤的全面推进。
  3、拓展思路,形成合力。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不断探索工作思路,根据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问题,选择公开的最佳方法,把着眼点和侧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有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乡镇、村社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