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东北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党(工)委、总支、支部,区属各部门:
近年来,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区属部门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这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还没有完全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根据省、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推行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客观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经济工作开放度和行政行为透明度,体现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有利于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努力为加快推进三大战略的实施,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的原则;围绕本部门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和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坚持时效性的原则;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参与、监督的原则。
三、目标和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税(费)、处罚,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提高,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要抓住“依法公开,创新方式,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四个重点,围绕六个结合,即:推行政务公开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与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相结合;与推行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相结合;与政府廉政建设相结合,全面建设服务、诚信、有限的政府。
四、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宜于公开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包括事权、财权、人权和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和结果。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众服务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实行社会服务承诺、责任赔偿等制度。具体范围是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区属部门和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北郊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站所和社区,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企事业单位、村、社组织,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是计划、财政、人事、教育、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民政、司法、科技、环保、交通、文化、卫生、计生、审计、城建、房产、城管、农业、水利、畜牧、农机、电力、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部门。
区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重大决策、政府年度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大额度资金的分配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公务员考录招聘、评选先进、财产申报、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情况。
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是:资源开发、用地审批、征地补偿、专项经营、资质审查、项目审核、税费收缴和减免、办照验证、工程招标、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生育证审批和发放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支、行政罚没款收支、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和使用等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军转安置、招工、招生、劳务信息、农民负担、优待抚恤、低保资金管理、扶贫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等情况;失业就业、农民收入、物价指数、教育收费、反腐倡廉、医药医疗费用、住房价格、社会保险、商品打假投诉等政策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业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北郊新区管委会及所属站、所、村社、社区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小城镇规划及建设、农村税费征收及改革、计划生育工作、兵役工作、宅基地安排、村社干部选举任免、奖惩及工资待遇、一事一议、村财务收支、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要公开的事项等。
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所有关系本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诸如职称评定、人事任免、干部调动、财务管理、费用支出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要在减量上下功夫,而且还必须努力提高审批服务的质量。我区的行政审批制度,通过改革减幅已达到62.4%,为了巩固改革成果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继续改革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不适应WTO规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等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避免“取而又审”或“只审不管”的现象。要把行政审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要把行政审批的审批内容、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等均应事先公开,审批的结果也应向社会公开,将行政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审批制度,防止暗箱操作。
五、形式及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醒目、简明、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确定符合实际,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做到办理事项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纪律公开。对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一是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政府公众网、政务公报、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予以公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可通过便民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二是需要向部分单位和群众公开的,可通过召开政策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内部通报、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是需要向本部门、本单位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内部计算机网络、信息简报、召开会议、下发通报、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在公开的程序上,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凡经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要坚决执行。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须经法定程序后再予以公开;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府的重大决定、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其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公开,并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大家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以正式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各街道、东北郊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抓好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在全区营造一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工作协调,区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个领导小组合并,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配备一批得力干部,专职抓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区“营造办”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营造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是周密安排,整体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发展电子政务、校务、厂务公开及反腐倡廉等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安排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开展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要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开质量。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实施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全部挂牌服务。要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职责,加强“窗口”建设,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努力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可行和全面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一是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逐级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级的重要依据。二是民主评议制度。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内容并严格落实,全面实行标示服务、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举报投诉“挂牌销号”制度。对政务公开中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编号排队,责任到人,限期解决。五是定期审计制度。坚持每年对乡镇、街道、部门及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六是公开预审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和事后监督,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时间,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疑惑。同时,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和听证咨询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窗口、政务监督信箱,聘请监督员,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效能监察,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避重就轻,虚于应付。区监察局要制定效能监察方案,建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要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群众是否满意、监督是否有效,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标准。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弄虚作假、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总结经验,巩固提高。深化和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中要抓典型,促全面,抓“两头”,带“中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总结成绩,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并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在公开的形式、内容、制度和机制上不断创新,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