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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年鉴·2019》——房屋征收管理

发表日期:2020-05-27 16:59 编辑录入: 甘州区区志办审核

 

【概况】 甘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人5人。老城区有26处房屋征收拆迁区域,涉及被拆迁居民2981户,建筑面积189408.67平方米。年内完成拆迁1934户居民。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 制定下发《甘州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统一老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参考标准,统一产权房、自建房及各项补助奖励的补偿及发放标准,规范老城区房屋征收拆迁秩序。积极配合督促各拆迁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全年负责拆迁项目共征收2852.03万平方米,其中楼房9栋,涉及1351.23万平方米。制定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流程,申请核拨老城区棚改项目资金共5.5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亿元)。协调联系市区电视台、甘州在线、《张掖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拆迁进展较快的区房管局、区房征办、区城投公司、区经适房中心及新乐小区管委会等实施单位征收片区房屋拆除情况及进度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各拆迁实施单位召开棚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9次,及时对老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推进。

【重点搬迁工作】 大佛寺文化广场南片拆迁区完成搬迁178户。原区检察院、区财政局的3栋旧家属楼完成拆除。西大街法院南侧片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65户。配合大佛寺建管处开展大佛寺景区棚改拆迁工作,完成53户搬迁任务,剩余5户正在继续协商中,拆除景区周边区域内28处、建筑面积402.5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妥善做好市属房产移交工作。完成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的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福利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个市直单位4处房产划转甘州区政府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化肥厂家属楼25户征收工作,现已全部签订搬迁协议。跟进西环路区公路段房屋征收工作,协商先行拆除区公路段七、八号楼下围墙32米,拓宽人行道。完成水池街实验中学对面占压道路房屋和西环路公路局北侧占道门店的拆除工作。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民族幼儿园东侧片区的房屋征收工作,配合西街街道开展造纸厂家属院房屋征收工作,配合张掖市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做好东街金龙宾馆搬迁改造事宜。

【风貌改造工作】 对东、西、南、北4条大街及县府街、南环路、大衙门街、水池街等21条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的破旧门头、门店立面、台阶进行摸底调查、数量测算、登记造册,制定《甘州区老城区沿街建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由区住建局和区房征办牵头,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改造建筑185栋、商业门店2875间、台阶11769.51米,面积约2.6万平方米。完成富民小区1号商住楼,风貌改造落实安运汽车运输公司等3个改造项目及毓秀花园住宅小区23栋建筑风貌改造资金补助240万元。组织市、区主管部门对风貌改造三期工程28栋商业建筑进行竣工验收和面积测量改造,协调区建设局为商业改造的11家单位补办开工许可证,对符合补助条件的18家商业楼栋业主发放补助资金230.77万元。

【行政执法及信访维稳 根据《甘州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审核26个片区征收补偿方案,依法监管各片区按征收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年内发布24个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公告。联合区法院、区法制局举办甘州区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培训班。选派工作人员赴民乐县学习观摩棚改拆迁工作。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问题盯紧看牢,有效监管。对甘肃省第三环保督查组转办的问题,房征办配合区住建局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及面包砖铺设硬化工作,整改面积1500平方米。严格执行月巡查制度,定期向区环保指挥部上报复查情况。坚持每月对各拆迁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促拆迁区域拆除房屋时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洒水降尘,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污染。累计向各拆迁片区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告知单38份,发放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单5份。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接到群众来电来访16人次,对反映的各类问题均能第一时间派人赴现场调查调处,给予群众满意的答复。

(普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