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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问答二十题
1、行政许可法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04年7月1日
2、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是指引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行政许可有哪些种类?
答:行政许可包括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4`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监督原则。
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6、依法取得的行政转让?
签: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7、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8.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答:概括来讲,主要有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组织和行政委托机关。
9。申请人应以何种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答:申请何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
10。行政机关应将有关行政许可的哪些事项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
答: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 条件、数量 、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11。行政机关如何审查与决定行政许可?
贪污应当先经下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行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
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行政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12、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第26条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办理的时间不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13、什么是行政许可听证?
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14、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5、行政许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撤销?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认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16、行政机关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于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
17、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承担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
18、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的哪些行政给予行政处罚?
答:被许可人有下列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19、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如何办理?
答: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指哪些?
答:包括申请与受理程序、审查与决定程序、变更与延续等程序。